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收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领益智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汪南东担保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9日,广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制造”或“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王南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立即偿还预付本金和利息等相关费用。同时,公司向法院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或轮流冻结被告王南东持有的智能股票。该案件经管辖权调整后,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南东自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偿还预付款和利息,并支付律师费和财产保全保险费。王南东因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1年4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由于汪南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支付二审受理费,裁定合同纠纷案件按汪南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31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19-025)、《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9-064)、《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026)、《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092)、《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100)、《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0-111)、《关于公司诉汪南东担保案件终审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021-057)。
二、诉讼执行进展情况
2023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配的第六笔执行款118、317、971.32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回执行款372、682、118.07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未披露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说明
在早期阶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相关情况,对诉讼中涉及的应收款项进行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金收回后,公司将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增加约11300万元。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诉讼案件仍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采取措施追讨,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后续案件的执行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超级信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执行案件款项的银行收款单。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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