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单独表决;
4、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召开现场会议 14:30;
4、2023年3月3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3年3月3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3月3日下午15日结束∶00。
5、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河大厦四楼会议室;
6、2023年2月15日,《证券日报》发布了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12名股东和股东代表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表决权153、783、567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0.738股%。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2人,表决权为153、783、567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0.738%。0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0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股%。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共有1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5000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总股份0.0013股%。其中:1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5000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3%。0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0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股%。(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四、法案审议和表决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现场和网上投票记名。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补选议案》;
1.01、选举马贤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结果如下:
选举票数为153、783、5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中小股东表决为:选举票数为5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投票结果:通过。
马贤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刚、胡丹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会议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投票程序、投票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出新议案和变更议案内容,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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