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厦门吉宏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等。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6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按照现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公司股本总额在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披露;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离股东大会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63万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2.36700元;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a[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a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526000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263000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3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3月10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3月10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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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3月2日至登记日:2023年3月9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因股份减少而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咨询联系人:徐文秀
咨询电话:0592-6316330
传真电话:0592-6316330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股权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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