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简称证券:粤水电 公告号:临2023-037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与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政府签订仁化招商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涉及的数量为双方的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实施必须由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发改局备案。因此,本协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仁化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化粤水电”)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仁化招商引资协议》。仁化粤水电计划投资开发仁化粤水电农(渔)光互补项目,总投资4.2亿元,装机容量10OMW。
根据项目推广情况,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项目具体实施前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介绍协议合作伙伴的情况
1.交易对手: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政府。
二、县长:陈夏广。
3.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新城路2-123号。
4.公司与仁化县人民政府无关。
5.公司近三年未与仁化县人民政府发生类似交易。
6.仁化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仁化粤水电农(渔)光互补项目。
2.建设地点:仁化县董塘镇、周田镇、石塘镇。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4.2亿元,装机容量100mW。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仁化县人民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一)仁化县人民政府支持仁化粤水电在仁化县董塘镇、周田镇、石塘镇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仁化县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护仁化粤水电的合法权益,协助仁化粤水电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3)仁化县人民政府协助仁化粤水电项目备案、项目公司成立、土地利用、环境评价、并网接入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审批程序,协助各种支持文件,积极争取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政策支持。
(4)仁化县人民政府协助仁化粤水电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仁化粤水电承担。
2.仁化粤水电权利义务
(1)仁化粤水电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政策及相关规定。
(2)仁化粤水电负责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项目投资的筹集,在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仁化粤水电建设前,必须依法办理项目备案、土地利用、环评、并网接入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审批手续。所有审批程序的基本信息均由仁化粤水电提供,相关费用由仁化粤水电承担。
(4)仁化粤水电必须在投资协议签订后10天内向仁化县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建设计划。
(5)仁化粤水电就业优先选择当地劳动力。
(6)为加快项目租赁,仁化粤水电承诺按1000元/亩标准向仁化县人民政府支付专项服务费,项目立项后15天内向仁化县人民政府预付专项服务费100万元(多退少补),后续专项服务费按土地租赁进度如期支付,仁化县人民政府应当出具相应的账单。土地租赁工作全面完成后,按实际租赁土地面积计算专项服务费。
(7)租赁土地的租金由仁化粤水电直接支付给土地出租人。租赁土地涉及的幼苗补偿和其他附件补偿,由仁化县人民政府按照现行征地标准核实,仁化粤水电负责支付。
(8)仁化粤水电项目建成并网成功后,仁化县农村振兴资金按0.015元/度电标准提取收入,支持仁化县人民政府发展,每年结算一次。
(9)仁化粤水电除不可抗力和政策因素外,还应在备案后两个月内按照本合作协议的要求纳入统计数据库纳统。半年内实际投资总额达到50%以上,一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否则,仁化县人民政府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仁化县人民政府可以选择其他公司将项目红线内未开发部分交给其他投资者开发建设(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10)仁化粤水电必须在仁化县人民政府辖区内依法经营,否则仁化县人民政府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处置仁化粤水电。
(三)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清洁能源发电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和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先进技术、人员充足、资金保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
3.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和仁化粤水电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和仁化粤水电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依赖仁化县人民政府。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数量为双方的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情况为准;项目实施必须由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发改局备案。因此,该协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详见附件。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的进展情况。请注意。
备查文件:
《仁化招商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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