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的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投资者应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香港联交所: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为4、610、787、639股,计划将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分配给所有A股和H股股东,共发现金股利968、265、404.19元。上述分配计划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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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的情况
2022年,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俄乌冲突和美联储加息深刻影响了全球经济发展;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影响和预期疲软仍面临巨大压力,中国经济复苏经历了历史上罕见的阶段性曲折。由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强大领导和科学部署,中国的经济发展继续呈现出强大的韧性、潜力和活力,引领着世界。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中国证监会全面贯彻“建设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理念,引导中介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中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继续推进,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个人养老金方法和投资公开发行规则、公开发行许可证新规则,综合注册制度准备出发,科技创新委员会开始试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和混合市场规则,多层次市场体系继续优化,双向开放门进一步拓宽。投资者机构化趋势没有改变,财富管理转型继续加快,监管进一步加强,中介责任显著增加。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22年,全行业140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9.73亿元,净利润1.423.01亿元。截至2022年底,证券业总资产为11.06万亿元,净资产为2.79万亿元。全年,证券公司代理客户证券交易额73.25万亿元,金融产品保有规模2.75万亿元,客户资产受托管理9.76万亿元,实现实体经济直接融资5.92万亿元,为稳定宏观经济市场做出积极贡献。证券公司通过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REITS等融资4.54万亿元,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绿色发展、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注:行业数据均为沪深交易所,Wind 信息、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公开披露数据。
2.2 公司在报告期内从事的业务状况
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为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佣金、现金利息收入、销售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约定回购交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中赚取利息收入。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为企业客户和政府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融资、新三板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一站式直接融资服务,赚取手续费和佣金,从光大幸福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中赚取收入。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为各机构客户提供投资研究、主经纪人和托管、定制金融产品、一揽子解决方案、债券分销等综合服务,赚取手续费和佣金。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在价值投资和稳定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多种投资和交易,赚取投资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各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服务和基金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和顾问费。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从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和另类投资业务中获取收入。
2.3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坚持党的领导,聚焦证券公司主营业务,保持战略集中,密切关注业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加强内部管理,稳步推进“轻、轻、轻”发展战略,轻资本业务奠定坚实基础,重资本业务优化布局,继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保持稳定经营的发展趋势。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整体发展和安全,注重主要责任,积极优化业务结构,有效控制投资波动,创新业务成为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客户需求业务,为客户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工具,为专业投资者提供差异化、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发展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影响力稳步提升,获得基金投资等多项创新业务资格,2022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区域服务特色承销商”、中债登“2022年地方债非银类承销杰出机构”等奖项。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07.80亿元,同比下降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9亿元,同比下降8.5%。
公司主要业务部门包括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企业融资业务集群、机构客户业务集群、投资交易业务集群、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和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1、财富管理业务集群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主要包括零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海外财富管理和经纪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56.12亿元,占52%。
(1)零售业务
2022年,公司零售业务围绕“股票资产效率、机构经纪业务、资产配置”三项任务,继续巩固金融产品体系、资产配置体系和证券投资体系,加强财富管理客户服务生态系统建设,继续扩大客户群体规模,推进“数千万客户”项目,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深化核心竞争力建设,加快财富管理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总客户数和产品保有规模均实现有效增长。
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客户总数达到538.5万户,比2021年底增长11.86%。客户总资产1.30万亿元。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为262亿元,同比增长29.06%;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规模为283亿元,同比增长30.41%。
公司通过多元化的分类服务,提高客户业务覆盖率,充分挖掘股票资产衍生价值,快速迭代售后服务体系。机构经纪业务规模稳步上升,专业交易系统的支撑能力大大提高。投资业务起步迅速,“金阳光管家”基金投资服务正式启动。证券投资业务签约规模翻了一番,资产配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继续加强投资团队建设,深化专业投资服务,加强资产配置能力和客户公司,为客户提供温度、高频、易接触的咨询服务,满足客户全面多元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形成“金阳光投资、金阳光基金管家、金阳光30”三个财富管理品牌。公司获得第五届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2022卓越组织奖第一名”。
(2)融资融券业务
2022年,公司实施精准营销,灵活调整定价机制,进一步优化客户开发规模,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通过担保产品分类管理,加强反周期调整,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融资融券余额341.47亿元,较2021年底下降24.18%。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整体保证比例为245.41%。
(3)股票质押业务
2022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继续谨慎经营,严格控制新项目质量,严格控制业务风险,股票风险化解效果显著。截至2022年底,公司股票质押余额为28.65亿元,其中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余额为10.98亿元。公司股票质押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加权平均绩效保证比例为279.66%。
(4)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开展。2022年,光大期货通过积极转变经营理念,构建三类客户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实体经济服务,实现了稳定有序的经营。坚持专业发展道路,不断巩固客户基础,提高客户权益和交易规模。2022年,光大期货客户保证金日均规模为300亿元,同比增长40.10%。受国内外环境和市场因素影响,光大期货交易额市场份额为2.23%,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12月底,光大期货在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广期所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40%、1.66%、2.97%、3.67%、1.28%和0.54%。
(5)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财富管理和经纪业务。2022年,香港子公司财富管理和经纪业务稳步推进品牌更名和平台整合,不断深化客户分层管理,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业务战略,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平台和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荣获“香港最佳经纪人”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金融机构奖2022年“证券公司年度优秀奖”、“财富管理平台优秀奖”和“粤港澳大湾区证券代理服务优秀奖” Awards 2022年“香港最佳券商”等奖项。
截至 2022年底,公司海外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总数为14.2万户,同比增长0.56%。根据香港证券交易所的公开数据,香港证券经纪业务的市场份额为0.26%。
2、企业融资业务集群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业务收入15.34亿元,占14%。
(1)股权融资业务
2022年,公司股权融资业务履行中央企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注重服务战略新兴产业,深化重点领域,深化产业专业化,积极拓展“专业新”企业,促进项目渠道建设,投资银行重点大中型项目突破,股权承销规模增长。公司全年完成8个IPO项目和8个再融资项目,包括纳芯微科技创新板IPO项目,自科技创新板成立以来筹集资金规模排名前十。公司荣获“金牛投资银行团队”“2022中国证券公司金牛奖”评选。
2022年,公司完成股权承销业务总额为199.12亿元,同比增长12.01%,其中IPO融资总额为102.24亿元,同比下降12.2%。截至2022年底,公司IPO项目已审核17个。
(2)债务融资业务
2022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促进可持续发展,服务实体融资,积极响应国家绿色金融发展要求,加强绿色债券业务承销,发展基础设施公开发行REITS等品种,创建多个市场基准项目,创新融资推动市场影响力,帮助国家碳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公司完成了ABN,ABN发行了中国第一个碳中和熊猫可持续债券、中国第一个农村振兴熊猫可持续中票、中国第一个城市生物质发电项目,完成了葛洲坝REITS项目,并创建了交易所最大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同时,继续推进产品创新,深化资产证券化业务,荣获“2022年房地产证券化前沿奖年度创新机构”。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区域服务特色承销商奖”和《证券时报》“2022中国证券业债券融资项目君鼎奖”、“2022中国证券业资产管理ABS团队君鼎奖”、“2022中国证券业公募REITS财务顾问君鼎奖”和“2022中国证券业公募REITS项目君鼎奖”。
2022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为1312个,同比增长15.90%。债券承销金额3.512亿元,市场份额3.35%,行业排名第六。其中,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金额429.46亿元,行业排名第九;地方债券承销金额1.622.79亿元,行业排名第五。
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和公司各类主要债券的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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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外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2022年,香港子公司完成了12个香港股票IPO承销项目,其中2个是独家赞助商。据三方统计,香港子公司香港股票IPO项目数量在市场上排名第14位,较去年跃升13位。
(4)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幸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2年,光大幸福租赁坚持转型发展,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新增项目11个,融资租赁业务8亿元。
3、机构客户业务集群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主要包括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业务、资产托管和外包业务、投资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和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2.02亿元,占11%。
(1)机构交易业务
2022年,公司深入投资研究服务,加强机构客户在线服务,挖掘在线资源,多渠道拓展和服务专业机构投资者,挖掘关键客户价值,巩固服务公共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传统业务优势,不断提高客户覆盖率,积极发展非公共客户,努力打造光大服务品牌。同时,加强内部业务协调,利用产品销售资源等综合服务手段,提高客户服务能力。2022年,公司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为 2.39%。
(2)主经纪服务业务
2022年,公司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私募、信托等金融机构提供交易系统、投资研究、资金筹集、资本中介等服务FOF以MOM投资为基础,其他服务为延伸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打造主经纪服务品牌。截至2022年底,公司共配合私募机构1691家,较2021年底增长37.59%;与2021年底相比,PB产品累计引进5082个,增长39.58%。与2021年底相比,PB产品存续2798个,增长44.00%。
(3)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
2022年,公司资产托管和外包业务不断推进专业能力和平台体系建设,拓宽服务客户群,拓展服务边际,充分发挥托管业务的协同优势。2022年底,公募和私募基金托管规模607亿元,较年初增长25.9%,私募基金外包规模1023亿元,较年初增长3.2%。
(4)投资研究业务
2022年,公司投资研究业务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加快专业研究的整合,注重深入研究的布局,密切关注稳定增长、能源价格、绿色金融、ESG等政策重点和市场热点,组织规划一系列专项研究。通过特色深入的研究,加快专业研究团队建设,更好地为客户和市场服务。举办两次大型投资者在线战略会议,2002次电话会议,发布4794份研究报告,19543次路演和反路演,354次研究。截至2022年底,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695家,海外上市公司171家,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金融创新业务
2022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推进系统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协同作用。稳步推进收入交换、场外期权、收入凭证业务,进一步丰富交易结构,创新业务模式,满足客户个性化业务需求,扩大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半径,打造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核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衍生品市场业务增加上海证券交易所500ETF期权主要做市商、深圳证券交易所100ETF期权、500ETF期权、创业板ETF期权主要做市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00股指期权主要做市商业务资格,完成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义务,做市业务有序发展。2022年,公司金融创新业务收入4.63亿元,同比增长608%。
(6)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机构交易业务。2022年,海外机构交易业务不断加强投资研究服务的推广,初步形成了与财富管理业务相互授权的协同效应。通过优质基金产品上架财富管理平台,与基金公司形成多元化互动,进一步深化合作,建立业务生态系统。
4、投资交易业务集群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包括股权自营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27亿元。
(1)股权自营投资业务
2022年,公司股权自营投资业务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在方向投资的基础上,促进业务模式优化,继续优化投资研究方法,建立多战略投资组合,有效控制风险敞口,减少市场波动对公司业务绩效的影响,同比提高投资绩效。
(2)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2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继续加强投资研究基础,密切跟踪市场,及时调整战略,丰富长期配置战略,积极调整投资结构,有序增加存单、中票等高质量信贷品种,保持高品种持仓比例高,规模持续增长。积极参与ESG主题投资,实践绿色发展理念,服务国家战略。
5、资产管理业务集群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6.49亿元,占15%。
(1)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证资产管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22年,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光资产管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和综合客户服务水平,大力拓展机构和零售业务,重点打造一批“固定收入+”战略产品,结合市场需求。有序推进大集合公募转型,其所有大集合产品均参照公募基金运营。聚焦客户需求,加强投资研究能力建设和产品管理,不断巩固主动管理能力。
截至2022年底,光证资产管理受托管理总规模为3.654.17亿元,较年初减少2.47%;主动管理规模占95.9%。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2022年第四季度私募股权资产管理月均排名第四。2022年,光证资产管理旗下产品荣获“三年期股票多头持续优胜金牛资产管理计划”、“五年期短期纯债持续优胜金牛资产管理计划”、“五年期中长期纯债持续优胜金牛资产管理计划”、“金牛资产管理计划五年期混合债券型(二级)持续优胜”、9个金牛奖项,如“五年期FOF持续优胜金牛资产管理计划”。
(2)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22年,光大保德信深入培育投资研究能力,贴近市场和客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矩阵,不断加强产品和业务创新,整体投资业绩良好。加强渠道合作,帮助发行各类产品,全年发行成立8款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公开发行产品,募集规模近70亿元。截至2022年底,光大保德信管理公募基金74只,专户产品23只,资产管理子公司30只,资产管理总规模1063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819亿元,专户产品管理规模60亿元,资产管理子公司产品管理规模184亿元。光大保德信于2022年荣获《投资时报》颁发的“2022卓越成长基金公司”。
(3)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2年,随着全球股市和债券市场的剧烈波动,香港子公司不断提高投资研究能力,加强对市场风险的控制。公开发行基金产品的投资业绩优于同期市场指数,光大焦点收益基金保持了晨星最高的“五星级基金”评级。
6、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投融资业务和替代投资业务。
2022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7亿元。
(1)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和光大发展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融资业务。2022年,光大资本继续根据监管要求对直接投资项目和股票基金进行整改和规范,加强股票投资项目的投资后管理,稳步推进风险处置和解决。光大发展继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精细化水平,确保股票产品的顺利运行,稳步推进项目退出。
(2)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福尊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光大福尊积极跟踪市场形势,有序推进科技创新板、创业板、股权直接投资等业务,实现业务稳定发展。加强专业投资后管理团队建设,做好现有项目的投资后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退出。积极参与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战略配售。截至2022年底,科技创新委员会已完成10名投资者。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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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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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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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0144户,其中A股股东219982户,H股注册股东162户;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月底,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0966户,其中A股股东220804户,H股注册股东162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H股非登记股东持有的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根据2023年1月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单,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5.62万股股份已解除冻结。
注5: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世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等八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并列第十。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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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三家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比例为99.99%,这是由于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造成的尾差。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三家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比例为99.99%,这是由于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造成的尾差。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所有债券
单位:亿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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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利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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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或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进行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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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号:2023-010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9日举行:00以视频和通讯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由董事13人举行,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傅建平先生、王勇先生、浦伟光先生、任永平先生、刘云红先生以视频形式出席会议;宋炳方先生、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田伟先生、余明雄先生、尹俊明先生通过通讯表决。赵陵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同意: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为4、610、787、639股,计划将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分配给所有A股和H股股东,共发现金股利968、265、404.19元。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ESG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合规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廉洁从业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
本案涉及相关交易,相关董事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宋炳方先生、傅建平先生、尹岩武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修订〈暂停公司信息披露和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在2023年6月30日前选择机会确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报告、董事会审计及相关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绩效报告、公司董事2022年绩效考核及薪酬报告、公司高管2022年绩效考核及薪酬报告、公司2022年反洗钱报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报告,关于2022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号:临2023-011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6日,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2023年3月29日下午15日会议:00以现场和视频结合通信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有9名监事,9名监事实际参与表决。其中,梁毅先生出席了会议;吴春盛先生、王红阳先生、黄晓光先生、朱武祥先生、程凤超先生、李显志先生、林静敏女士以视频形式出席了会议;黄琴女士通过沟通投票。梁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ESG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合规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董事履职评估结果议案》。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经营报告、公司2022年反洗钱报告、公司2022年诚信从业管理报告、公司监事2022年绩效考核及薪酬报告、公司2022年审计整改报告;审核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号:临2023-013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
● 利润分配计划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将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可分配利润16.6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计划将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分配给所有a股和H股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为4、610、787、639股,计算968、265、404.19元(含税)的总发现金红利。今年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6%。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并公布,以人民币支付给a股股东,以港元支付给H股股东。香港元的实际分配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香港元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该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天)。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实施之日起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总分配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具体日期将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将另行通知H股股息分配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转让登记期、A股股息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和具体分配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的要求。1、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投票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现金股息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本需求、股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计划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号:临2023-012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连)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公司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平,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查程序
1.董事会表决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事前的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事事先批准了2023年预期的相关交易,同意提交第六届23届董事会审议,并就此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避免表决。2023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客观公平,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该提案应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避免表决。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2022年,公司严格执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议案》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的交易。2022年,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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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常租赁业务逻辑,公司与光大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租金收入和支出达成一致。根据联交所的上市规则,14A.31和14A.53最新解释,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租赁期限一年或以下租金费用,租赁期限一年以上使用权资产总值,预计2022年总额为11800万元。按照上述规定,2022年实际执行金额为6000元,910.44万元。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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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和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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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金融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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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相关法人、相关自然人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相关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2022年,关联自然人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认购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的证券和金融服务收入和支出分别约为16.16万元和0.10万元。2022年,公司与其他相关法人发生的证券金融服务收支金额分别为2.48万元和908.79万元。证券金融产品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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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的发展,结合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预计与光大集团成员的关联交易
1.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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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常租赁业务逻辑,公司与光大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租金收入和支出达成一致。根据联交所的上市规则,14A.31和14A.53最新解释,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租赁期限为一年或以下租金费用,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使用权资产总值,预计2023年总上限为18400万元。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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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和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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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金融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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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与其他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方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独立董事)、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主体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3)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存在于过去12个月或相关协议或安排生效后12个月内。
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上述相关自然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或者认购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由于业务的发生和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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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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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及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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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金融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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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方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公司计算和香港上市规则,公司预计公司和香港上市规则定义其他相关人员将获得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关联交易申报、公告、年度审查和独立股东批准。对于此类交易,公司将单独计算每笔交易的实际金额,并根据计算结果和《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公告、年度审查和/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光大集团成员
截至2022年底,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持有公司45.88%的股份。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7813450.36800万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王江,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非金融投资管理。(市场实体依法独立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性项目的经营活动。)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在香港注册,董事会主席于法昌。光大控股是一家以另类资产管理为核心业务的香港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基金管理和自有资本投资。光大集团是公司最大的股东,间接持有其49.74%的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票代码601818)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18)。经营范围为吸收公共存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金融债券发行、政府债券发行、政府债券交易、银行间借款、外汇交易、信用证服务和担保、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独立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禁止和限制本市产业政策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光大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光大兴隆信托有限公司、光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业务往来较多。
2.其他关联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独立董事)、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主体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3)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存在于过去12个月或相关协议或安排生效后12个月内。
5.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和关联方租赁对方的财产作为经营用途等。租金参照当时适用于租赁财产所在地的市场租金,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包括监管机构允许的各种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各种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市场利率一般在市场上是透明和标准化的。本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和费用参照当前市场利率,或者根据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竞争对手的市场利率,由公平协商确定。
3.证券和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监管机构允许的各种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人、资产管理、存贷款、金融产品、保险等服务。上述证券和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布的存贷款利率和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4.非金融综合服务
非金融综合服务交易包括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会议服务、命名服务、网络维护、印刷出版、图书视频、装饰、培训、医疗、商务旅游管理、广告、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劳务外包、广告租赁、物流、仓储等非金融综合服务。上述非金融综合服务的交易价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商业交易条件,经公平协商确定,不得低于从第三方获得服务/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条件。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日常相关交易是由正常业务经营产生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损害公司和非相关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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