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13659 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有限公司
关于 公告“莱克转债”开始转股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3659
● 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 转股价格:34.19元/股
● 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转股期起止日期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22年10月14日,莱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元,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7号文件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莱克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3659”。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公司发行的《莱克可转换债券》自2023年4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莱克转债转股的有关规定
(一)发行规模:12000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人民币
(3)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4)债券期限:6年,2022年10月14日至2028年10月13日
(5)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
(六)股价:34.19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账户中的“莱克可转换债券”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
3、可转换债券转换申报单位为手,一手面额1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换的,合并计算转换数量。转换不足1股的可转换债券部分,公司将在转换申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资金。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换债券交易申报优先于转换股票申报。超过当日清算后可转换债券余额的申报,转换股份按实际可转换债券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即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但以下时间除外:
1、“莱克可转债”停止交易前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
(三)冻结和注销转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转换申请有效后,将减少(冻结、注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债券余额,并增加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4)可转换债券和新股的上市交易及所享有的权益
当天购买的可转换债券可以在当天申请转换。无限销售条件可转换债券的新股可在转换申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债券的新股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可转换债券转换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的,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莱克可转换债券”采用每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方式。利息计算的开始日期为本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第一天,即2022年10月1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债券,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和最新转股价
本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为34.17元/股,最新转股价为34.19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莱克转债” 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得分未达到“100”,并因个人原因离职,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 自2022年12月7日起,转股价格从34.17元/股调整为34.18元/股,详见公司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限制性股票回购并调整“莱克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79)。
“莱克转债”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莱克可转换债券” 自2023年2月17日起,转股价格从34.18元/股调整为34.19元/股,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限制性股票回购并调整“莱克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03)。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莱克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如果公司发行红股、转换股本、新股(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红股或转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换股价;P0为调整前转换股价;n为发行红股或转换股本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利。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让价格将依次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www.sse.com.cn)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转让价格调整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让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让期(如有必要)。当转换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申请日或转换股份登记日前,持有人转换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换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改变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让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
(三)股票价格修正条款
1、修改权限和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票转换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票转换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上述计划。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价格。同时,修订后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价,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相关公告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范围、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让期(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莱克可转换债券”的详细发行条款,请咨询2022年10月12日和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www.sse.com.cn)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及上市公告全文。
联系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12-68415208
咨询邮箱:lexy@kingclean.com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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