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和“东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
● 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起人发表明确同意。本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结合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拟调整“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和“东风研发中心和信息建设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611号)文件批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320、132股,发行价6.0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9、861、657.37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138、342.55元。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了《苏亚验资报告》[2021]2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后,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是公司和实施募集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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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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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2年东风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公告号:临2023-024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安排
根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结合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拟调整“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和“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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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延期“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的原因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导致土地供应时间延迟,湖南福瑞实际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时间延迟;湖南福瑞聘请外国专家团队进行项目示范咨询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项目设计延误;此外,由于项目用地的地质缺陷和周边环境问题,公司需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影响项目建设的及时推进。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建设延期,计划根据当地土地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项目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
2、延期“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建设项目”的原因
“东风研发中心和信息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研发过程测试现场,装饰研发中心办公空间,购买相应的硬件和软件设备,招聘相关技术人员,升级公司信息系统。由于国内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研发升级工作的实施延迟,由于公司“转型加快、关键投资、优化布局”战略转型规划的实施,公司技术研发工作也需要匹配战略转型规划,在原实施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优化,因此计划调整项目到2024年9月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
(3)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最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决定是否继续实施项目。因此,公司继续实施“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湖南福瑞计划通过原包装印刷生产线整体搬迁,升级原生产设备,建立全过程信息软件系统,建设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进一步优化生产管理和产品结构。
2022年11月27日,湖南福瑞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经济开发投资控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构筑)转让合同,将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8号的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结构)、与上述房地产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长沙经济开发投资控制。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东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70号)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湖南福瑞计划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结构)建筑物转让合同》项下转让给长沙的标的资产为其目前生产经营的工厂。因此,湖南福瑞仍需通过“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的实施,继续实施“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搬迁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是国内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因素已基本消除,在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项目地质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已逐步解决,“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的持续实施没有发现其他因素构成实质性障碍,因此项目的持续实施是可行的。
3、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仍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同时,公司还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后续推广,并及时调整和安排可能的影响因素。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延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所做出的相关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公司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稳定有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于2022年11月27日与长沙经济控制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结构)建筑物转让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湖南福瑞免费返还目标资产,自目标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结构)建筑物产权变更程序完成之日起计算,在返租期内,长沙经济开发投资控制不向湖南福瑞收取任何租金。因此,“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的延期预计不会影响湖南福瑞的生产经营。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东风研发中心和信息建设项目”仍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在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国家政策、行业周期、技术发展路径、团队人员配置等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项目后续实施和预期效益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划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术改造搬迁建设项目”和“东风股票研发中心和信息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是根据募集项目实施的审慎安排,考虑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展和未来规划,募集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无变化,不会对募集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日期,是综合考虑募集项目的实施,不损害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东风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集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总投资和建设规模保持不变,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损害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号:临2023-032
汕头东风印刷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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