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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披露。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的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修订〈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披露〈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发现金红利0.107元(含税),不增加资本公积或红股。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基于行业发展、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今年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
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股本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1、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1.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 计算总计划发行14、282、590.77的现金红利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8%。不发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股本。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而改变公司总股本的,公司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248、412.2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282、590.77元,占今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以下。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的行业状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物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和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上市推荐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号。30),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学”领域的“高端医疗设备、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修复材料主要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等手术部门。目前,我国行业普遍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行业龙头企业尚未明显出现。未来,随着骨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医疗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的深化实施,预计国内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数量和质量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推动行业企业不断开发和改进人工骨产品。人工骨修复材料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
(二)上市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的经营模式
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需要进一步扩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的商业模式包括传统的分销模式和直销模式,主要是传统的分销模式。其次,国家级医疗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将涉及人工骨骼领域。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宣传,加强营销网络建设,积极应对集中采购带来的行业变化。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积极推进多项产品管道设计开发和临床转型进展。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投资和产能扩张。
(3)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本需求
2022年,公司总资产为145万元,921.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万元,292.78万元。公司总营业收入24530.51万元,同比增长3.92%;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521.73万元,同比下降21.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005.93万元,同比下降17.86%。
2023年,公司将继续增加R&D投资,加快新产品R&D进度和技术人员储备,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提高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来保证目标的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的原因
公司现金股息比例低于30%的原因是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进行综合判断。基于高端植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管道,加强市场开发,扩大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5)上市公司保留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目的和预期收入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团队扩张的需要,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至下一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有关的各种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本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利润、现金流状况和资本需求,并考虑了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一 3 上市公司一号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息指引》、《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查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利润、现金流状况和资本需求,以及投资者的合理需求。本计划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利润分配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计划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利润分配计划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成立,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中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请(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底,立信拥有合伙人267人、注册会计师2人、392人、员工总数10人、620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立信营业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34.29亿元,证券营业收入15.65亿元。
4.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可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 二、监督管理措施 30 二、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2 第二,涉及员工 82 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作伙伴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近三年签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
(3)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的工作情况: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过去三年,上述人员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可能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在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水平、投入时间、工作质量,与立信协商确定复杂性等因素。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审计费明细对比如下:
■
2023 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审计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行和审查意见
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 在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独立、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履行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董事会的相关审查程序完整、适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2023 年 4 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部分
公告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入凭证等),自董事会、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回收滚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相关事宜。
一、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和股东回报,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三)额度及期限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金额和使用期内回收滚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证券投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在现金管理中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整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会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介入,但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金融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明确金融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投资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不超过3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同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起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6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董事
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参照所在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水平,制定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计划。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有董事和监事都避免表决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划。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划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本方案的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任期内
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工资支付标准
(一)董事工资
独立董事的工资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工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的工资。
(二)监事工资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应当按照其具体职务领取工资,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得在公司领取工资。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7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会高级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事、监事、高级责任保险”)。
这件事还需要提交给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保险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具体金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年(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等保险条款;选择和聘请保险经纪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保险合同到期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回避,未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及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护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减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行职责期间可能造成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应当避免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公司和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0日,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提案。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的修订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8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
以简单的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告有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二。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类型是在中国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不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20% 发行的股票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得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法投资组织 35 名称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认购报价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4、定价方法或价格范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的第一天,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 20 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股票在交易日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股票在交易日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股票在交易日交易总量)。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人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发行人不参与发行定价的查询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人认购的投标结果,以同等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因股息、股票交付、配股、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而引起股价调整,则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相应的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行股利、红股或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的除息、除权事项,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5、筹集资金的目的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原则上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限制和主营业务的有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科技创新领域投资业务;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增加竞争、明显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
7、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的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发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式、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计划相关的事项;
(2)处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大会决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结合证券市场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和实际募集资金额;
(3)发行申报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修改、修改,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签署、报告、补充提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有关监管部门的反馈,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4)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的签署、修改、补充、提交、报告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公司章程》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备案;
(7)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新股登记、锁定、上市;
(8)与发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变化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应当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发行的具体计划;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其他与此相关的事项;
(10)在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的情况下,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决定推迟或提前终止发行计划;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其他与发行有关的事项。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公司发行前滚动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9、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决议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关于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5月11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1日召开日期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5月11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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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到了 2023 年 4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登载《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ric Gang Hu(胡刚)、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黄晚兰、崔福斋、李丁、嘉兴华控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OWIN CHINA GROWTH FUND I, L.P.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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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8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4:3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必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5月 8日前送达,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可以显示其身份,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持有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投资者是个人,他也应该持有自己 能够显示其身份的原始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当持有本单位的营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2)请参与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应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达会议现场 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
地址:永旺西路,北京市大兴区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
邮编:102600
电话:010-56330938
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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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存放
专项报告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准》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0元,816元,913.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达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达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首次发布《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1]ZB1115号)。该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一个专门的账户来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募集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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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募集资金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资35、929、100.00元,2021年110、190、356.43元,2022年127、176、745.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资273、296、202.03元。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7、153、875.35元,其中银行存款237、153、875.35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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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1)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4月20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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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二)筹资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置换
公司募集的各项无税发行费用共计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用自筹资金支付了265.13万元的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672.9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投资和置换情况,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投资募集项目认证报告》(新会计师报[2021]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预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替换募集资金预投资项目总额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替换的自筹资金预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3)暂时补充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现金,投资相关产品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入凭证等),自董事会、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该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赞助商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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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59,177,512.95元。
(5)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返还银行贷款。
(六)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包括资产收购等)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项目或非募集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规范运作。公司如实履行了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进展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披露没有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出具的认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精医疗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2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2年修订)〔2022〕15号)、编制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1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奥精医疗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认为:
2022年奥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发起人及相关机构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未非法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八、网上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的认证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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