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都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今年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没有盈利,目前没有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计划为:以80、803、943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红股0股(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增加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差异化发展,公司形成了以抗贫血药物、治疗精神障碍药物和原料药为核心、心脑血管疾病药物和抗肿瘤药物为辅助的产品体系。“原料药+制剂”的综合优势突出。
(二)公司主要产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药品注册批准22个制剂品种(27个规格)和16个原料药注册批准,重点关注抗贫血药品、治疗精神障碍药品和原料药生产。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主要制剂和原料药产品信息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复上一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总数是否与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有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和股东的情况
(1) 恢复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和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3) 以方框图的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0986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5号文件)批准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西点药业”,股票代码为“301130”。
(二)河北省国家和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药品选择
公司产品“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在公示期后成功中选河北省带量采购续签项目。详见公司2022年6月20日在巨潮信息网的具体情况。(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河北省国家和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续签药品拟中选的公告》。
(三)首次公开发行线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线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线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计划的基本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343、210、512.93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公司计划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803、943股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行1.6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发行12、928、630.88元现金股利。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在利润结转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无回购股份。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固定现金股息总额”的原则,在分配计划实施公告中披露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是利润分配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股息回报计划和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务成果,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提案同意将利润分配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同意利润分配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意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并同意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2021年审计收入:业务总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309万元,837.89万元:275万元,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万元,612.01万元。
(8)业务状况: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44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总收费:50,968.97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 家。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7元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承担与执业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的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督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来,88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督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约项目合伙人:曹博
项目合作伙伴:曹博,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在大华执业,2023年1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以上。
(2)拟签注册会计师:徐海强
签名注册会计师:徐海强,201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3月在大华实践,2023年1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审查员:赵艳灵
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审计,近三年承担或审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可以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水平、投资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费为 与上期相比,42万元 42万元持平。
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2023年的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调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平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续签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先认可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履行勤勉责任的义务,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审计公司,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续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资格,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履行勤勉责任的义务,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审计公司,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证明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1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部分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法、建设内容、投资目的和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将“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23日。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2〕5)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20.098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4553.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3.31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22年2月18日发布了大华验字[2022]0008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筹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经过仔细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模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使用状态日期。如果项目符合条件,项目将及时完成,具体如下:
■
四、扩大筹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自筹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仔细规划筹集资金的使用。但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和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工厂勘察、设计、设备招标等环节受到筹集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不同,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的可用状态。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项目进行了梳理和整体优化,并决定根据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推迟上述募集项目。
五、筹资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营6.3.四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一年以上的,超过最近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上市公司应重新论证募集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是否继续实施项目。公司重新论证了拟延期项目“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具体如下:
1.项目必要性
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是公司核心产品生产能力的有效提高。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大市场、提高市场份额提供强有力的供应保障,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项目可行性
公司认真考虑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认为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制剂和瑞香素胶囊的生产能力和供应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它在公司未来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
3.项目实施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募集投资项目仍具有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仔细研究和论证,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集投资项目,并调整项目的实施期限。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日期将从2023年5月23日延长至2024年5月23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继续关注外部业务环境的变化,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投资,努力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六、延期募集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只涉及募集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日期,不涉及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变更,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方向,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募集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既定的市场战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和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按照新计划进行投资建设。
七、履行相关审查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募集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3日,“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完成时间延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集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使用和总投资,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项目的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集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改变或伪装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股东利益。本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延期事项已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内容和程序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2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项目的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计划,不改变或伪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发起人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同意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00万元在吉林省长春设立全资子公司西点医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西点大药房”,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西点大药房登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完成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2 第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设立全资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点药房的设立必须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不涉及相关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 说:西点大药房有限公司
类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太古广场一楼,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755号
负 责 人:林海
投资方式: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口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包装材料及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文具零售、体育用品设备零售、水产品零售、日常玻璃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非食用冰销售、日常化学品销售、食品洗涤剂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卫生杀虫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住宅房地产租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教学模型和教具销售(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相关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批准后的内容为准。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准则第15号”)规定了“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损失合同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通知(会计〔2022〕31号)(以下简称“标准解释第1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关于发行人(指企业)下同)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公司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5号》和《标准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准则解释第16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第15号标准解释的主要内容:
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销售 14 一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一 1 “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不得减少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费用。试运行生产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1 存货应当确认为库存,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能否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是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用状态前的必要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4 固定资产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
2、第16号标准解释的主要内容:
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弃置义务而确认预期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8 一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步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18 交易发生时,应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指发行人,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 金融工具(如股权工具的永久债券等)。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前的相关股利支出,企业在确认应付股利时,应当确认与股利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股利所得税的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当期损益;股利分配的利润来自以前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标准衔接规定,公司自2022年起执行《标准解释第15号》,自2023年起执行《标准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前一年的可追溯性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14日:2022年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次数:2022年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14:00
(2)网上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的在线投票期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投票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持有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发行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的表决权一半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5.0万、6.00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与此同时,独立董事将向本次会议作出《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证明;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证明;
(二)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股东有效持股证明。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期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和传真以公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股东应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用于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街777号西点药业证券部】
2、注册时间:2023年5月29日:00-17: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街777号西点药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永宏、张银姬
联系电话:0432-65660321
传 真:0432-65888287
电子邮箱:zhengdai@xidainyy.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街777号西点药业证券部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股东大会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为 http://wltp.cninfo.com.cn)请参考本公告附加的投票和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上投票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30”,投票称为“西点投票”。
2、 填写表决意见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5月30日,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本人/本单位, 持有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或弃权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并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果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
1、每个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中画出“√”;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只能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具体提案为准;
3、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客户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客户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的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30在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董事会董事有张军先生、孟永宏先生、石英秀先生、张世宇先生、杨雪女士、苏冰女士,通讯董事有丁世国先生、王宝忠先生、刘彦斌先生。
监事、高管、保荐人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会2022年的工作情况和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发布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世宇、杨雪、苏冰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并将在2022年股东大会上报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管理和管理以及公司制度的实施。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包含的信息公平、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十节《2022年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计划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80、803、943股总股本基础上,每10股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发现金股利12、928、630.88元,不增加股本,不发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在利润结转后进行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建立了相对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规范要求,专项报告充分、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没有变化或变相变化,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出具了验证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证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计划在2023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委托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促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吉林省长春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西点药房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西点药房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完成之日止。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当前募集项目的实际进展,计划将“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23日,当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规模不变时。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项目的延期。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的权力,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提交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发起人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吉林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30在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雨林先生主持,应出席5名监事,实际出席5名监事,其中监事高叔轩、潘贤平通过沟通参加会议并表决。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监事会2022年的工作情况,发布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十节《2022年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为:计划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80、803、943股总股本基础上,每10股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发现金股利12、928、630.88元,不增加股本,不发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在利润结转后进行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同意利润分配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识别,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识别情况,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布日之间未发生。《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续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集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使用和总投资,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程序。 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项目的延期。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投票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西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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