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5 简称证券: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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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12)。
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1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14)、《关于股份回购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的公告》(公告号:2023-015)。
以上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股份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3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44元/股,总成交额为35.909.6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16日) 2023年5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252、673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063、168股)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前5个交易日。
3.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和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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