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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公告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24日,“上市公司”或“中联重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有7名董事参加表决,7名董事实际参加表决。
公司董事詹春新先生、何柳先生、赵令欢先生、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杨昌伯先生、刘桂良女士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同意提名詹纯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何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一)同意提名张成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黄国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吴宝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同意提名黄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张成虎先生、黄国滨先生、吴宝海先生、黄军女士均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计投票制度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内容。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其资格和独立性。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詹纯新先生:男,1955年出生,詹纯新先生自1999年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自2001年起担任董事长。詹春新先生于1994年1月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5年被建设部认可为高级工程师,1997年9月被建设部认可为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詹春新先生曾担任长沙建筑机械研究院(“建筑机械研究院”)的多个高级职位,包括1992年2月至1996年7月担任建筑机械研究院副院长,1996年7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建筑机械研究院院长。詹春新先生还担任多项公职。2002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代表,2003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7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代表,2011年当选湖南省十大代表,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7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于2018年当选。目前,詹春新先生还担任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詹春新先生获得了2010年5月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中国企业管理最高奖)、2011年1月意大利2010年伦纳多国际奖、2011年12月当选CCTV2011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3年1月获得中国优秀人才奖。詹春新先生于1978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2000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获得西北工业大学系统工程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之日,詹春新先生持有公司10、929、076股;除担任长沙中联、一盛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执行合伙人中联、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证券交易所未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会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男,1970年出生的贺柳先生,自2006年8月起,何先生先后担任湖南兴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9月担任泰格林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20年7月起担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担任党委书记);自2020年8月起担任湖南博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5年9月,他担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部长;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长;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担任湖南兴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柳先生获得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和长沙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何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湖南兴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证券交易所未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会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张伟先生,男,1968年出生,张伟先生现任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先生还担任梅州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汉海云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智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张维先生获得了2022年的清科「投资行业TOP100」投资人、2021「投资行业TOP100」投资者,2021年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者TOP20、TOP30是2020年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者。张伟先生获得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学位。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交易所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张成虎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商务智能与反洗钱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交通大学华顺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张成虎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主持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个国家金融信息研究项目、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主持教育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20多个省部级项目;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一、二、三等奖、10个学术专业出版、5本主编教材、150多篇学术论文。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成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黄国滨先生,男,1968年出生,现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黄国斌先生自1999年至2011年在中金公司工作,负责中金重要客户和重大项目的融资和投资银行业务。曾任中金投资银行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欧洲投资银行部主任、投资银行运营委员会委员。高盛中国大工业组主管自2011年至2015年担任。自2015年加入摩根大通以来,黄先生曾担任摩根大通全球投资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和投资银行主管。1991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得工程学士学位,1997年获得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MBA。 同济大学校长黄国滨先生曾获上海海外金才。
截至本公告之日,黄国滨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证券交易所未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交易所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吴宝海先生,男,1975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航空发动机先进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五轴数控加工和智能制造技术研究,分别获得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与工程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从事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在学校任教。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80篇 其余的,SCI 收录40余篇,EI 收录20余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10个国家项目 省部级、企业合作项目20余项。主持开发自由曲面离心叶轮、航空发动机叶片、整体叶盘等五轴数控加工专用编程系统,并应用于多个国家重点项目。获国防科工局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专利16项,国家软件作权登记12项。现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审专家、Applied Mathematics and Computatio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ance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Advances in Engineering 国际期刊、机械工程学报、航空学报等国内知名期刊审稿人兼任陕西省计算机协会智能制造委员会主任、陕西省工业工程与管理协会主任、中国人工智能协会智能制造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之日,吴宝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交易所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黄军女士,女,197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协会高级个人会员、中国会计协会财务成本分会主任、湖南财务协会主任、湖南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曾任湖南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新五丰、华自科技、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任命英国 Durham 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等职。
截至本公告之日,黄军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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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公告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24日,“上市公司”或“中联重科”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3、三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表决,三名实际监事应参加表决。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提名颜梦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熊焰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查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度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内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近两年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一半。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颜梦玉女士,女,1973年出生,自2022年7月起担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颜女士担任华天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7月,担任湖南兴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01年,颜梦玉女士获湖南大学会计管理学士学位。
截至监事会召开之日,燕梦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湖南兴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总会计师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证券交易所未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会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熊焰明先生,男,1964年出生。熊燕明先生于1999年12月成为建设部认可的建筑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并于2004年12月获得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机械工业企业高级专业经理资格证书。1985年至1998年,熊焰明先生先后担任建机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熊燕明先生于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担任公司第一监事,2001年4月至2002年7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担任公司第二董事会董事,2006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并于2006年8月至2014年6月担任本公司工程起重机分公司总经理。熊燕明先生获得了多项奖项,包括1999年获得湖南省技术创新先进个人称号,1999年获得长沙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07年获得长沙学术技术领导后备人才,2009年获得湖南省质量管理小组优秀领导奖,2013年获得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代理工作委员会“DCCM十周年”,助推代理制度进步”功勋人物奖。熊燕明先生于1985年获得武汉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港口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学位(现称武汉理工大学),并于2007年6月获得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国际学士学位(Bi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监事会召开之日,熊焰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91,051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交易所调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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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a股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的计划》,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19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也不得低于21694.9806万股,也不得超过43、389.961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98、753.7425万元,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截至上月底,回购进展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现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A股423、956、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最高成交价为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1元/股,总成交额为2.639、869、544.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和集中招标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股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22日)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为31679.758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9.9395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和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将继续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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