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市 公示序号:临2023-015
江苏省连云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起诉进度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二审环节
●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原审第三人
●涉案金额:“洗精煤”19719 吨及上诉人损害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造成影响:无
一、起诉事宜的相关情况
2022年3月,因合同纠纷案,山西潞安煤碳经销商有限公司(下称“潞安企业”)做为上诉人,将连云港市硕阳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硕阳商贸)、蒋丽、连云港市琅瑞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琅瑞货代公司)、企业排序被告人一、被告人二、被告人三、被告人四,向长治市潞城区法院发起了民事案件。在《民事起诉状》中,上诉人要求栽定四被告人付货款2848.61万余元及利息,或被告人依照原质原量退还货品“洗精煤”计19719吨,并赔偿责任。
2022年6月,公司收到长治市潞城区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2022】晋0406民初185号之一),判决:此案移交连云港经济经开区法院解决。
案审环节中,上诉人潞安企业以不当得利返还规定被告人退还涉案人员煤矿业并赔偿有关损害,并把企业变更为第三人,在案例中不会再要求其担责任。
2022年12月,公司收到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2】苏0791民初1314号),裁定:
1、驳回申诉上诉人山西潞安煤碳经销商有限责任公司诉请。
2、诉讼费用184231 元(上诉人已预缴),由原告方压力。
企业已经在2022年4月12日、6月7日、12月28日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35),《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46),《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77)投资人可登录上海交易所网址查看公示掌握此案具体内容。
二、起诉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上诉状。潞安公司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如下所示:
1、撤消连云港经济经开区法院【2022】苏0791民初1314号裁决书,依规重判适用原告一审的所有诉请,或移交侦查机关立案调查追责涉案人的刑事处罚。
2、本案一审诉讼费用及上诉费由三被告担负。
三、此次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危害
此案并未二审开庭案件审理,企业以原审第三人真实身份涉及到起诉。此次起诉不会对公司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造成影响。
企业将及时公示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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