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名字:浙江省正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个股上市地点:上海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裕工业
股票号:603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省正裕集团有限公司
居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连松
居所:浙江玉环市坎门解放南路***
通信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郑念辉
居所:浙江玉环市坎门昌贸西街***
通信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龙川县
居所:浙江玉环市坎门解放南路***
通信地址: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股权变动特性:股权降低(高管增持及可转债转股造成处于被动稀释液)
签定日期:2023年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通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通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撰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浙江省正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权利的变化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提升或者减少其在浙江正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着权利的股权。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按照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授权委托或是受权一切别人给予未在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该报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释意
在报告中,除非是文义注明,则以下通称具备含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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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如出现数量与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省正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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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董事及负责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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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正裕项目投资除拥有正裕工业的股权外,不会有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郑连松
1、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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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郑连松除拥有正裕工业的股权外,不会有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郑念辉
1、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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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郑念辉除拥有正裕工业的股权外,不会有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龙川县
1、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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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郑龙川县除拥有正裕工业的股权外,不会有地区、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联表明
郑连松、郑念辉、郑龙川县三兄弟(下称“郑氏三兄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郑氏三兄弟立即持有公司21.24%股份,根据正裕项目投资间接控制企业44.27%的股权。因而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企业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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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权控制数据模型里的占股比例以2023年2月22日的总市值222,501,003股测算
第三节 股权变动目地及持股计划
一、股权变动目地
此次股权变动为公司发展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裕可转债”股权转让,公司股权数量提升,信息披露义务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因本身融资需求减持股份,占股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久的将来12 个月持股计划
2022年8月5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2-040),郑连松老先生、郑念辉先生、郑龙川县老先生方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适时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449,900股,高管增持期为 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27日。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郑龙川县老先生根据集中竞价的形式,总共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468,800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除了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不久的将来12个月提升或再次降低它在上市企业有着利益股份的方案。若发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此次股权变动方法
一、此次股权变动状况
(一)可转债转股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19]2308号)审批,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发行总额为rmb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权。
截止到2020年7月6日,总市值为208,806,525 股;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2月22日,可转换债券总计股权转让数量为13,694,478股,企业总市值由可转债前208,806,525股增加到222,501,00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增持状况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选用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468,800股。
(三)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仓状况
综上所述二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由70.51%下降到65.51%,总计持仓变化5.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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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次股权变动前占股比例以2020年7 月6 日的总市值208,806,525股测算;2、此次股权变动后占股比例以2023 年2月22日的总市值222,501,003股测算;3、本表中如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存有末尾数差别,为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此次股权变动对上市公司管控权产生的影响
此次股权变动对上市公司管控权没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支配权限定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而持公司股权支配权限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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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占股比例以企业截止到2023年2月22日总市值222,501,003股为基准测算。
第五节 前6个月交易挂牌交易股份的状况
除此次公布的股权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签定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现象。
第六节 别的重大事情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此次股权变动相关信息展开了属实公布,不会有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浙江省正裕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郑龙川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名:
郑连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名:
郑念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名:
郑龙川县
签定日期:2023年2月23日
第七节 备查簿文档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影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
3、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规定提交的别的备查簿文档。
附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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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浙江省正裕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郑龙川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名:
郑连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签名:
郑念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名:
郑龙川县
签定日期: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示序号:2023-003
债卷编码:113561 债卷通称:正裕可转债
浙江省正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公司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市值的增加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现象,未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浙江省正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正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正裕项目投资”)及控股股东郑连松、郑念辉、郑龙川县(之上四名公司股东合拼通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具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为郑龙川县老先生因个人融资需求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股权转让所导致的处于被动稀释液,以上公司股东总计股权变动占比总计降低超出5%。 现就有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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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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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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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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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1)可转债转股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19]2308号)审批,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发行总额为rmb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权。
截止到2020年7月6日,总市值为208,806,525 股;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2月22日,可转换债券总计股权转让数量为13,694,478股,企业总股本由可转债前208,806,525股增加到222,501,00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
(2)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增持状况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选用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468,800股。
(3)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仓状况
综上所述二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由70.51%下降到65.51%,总计持仓变化5.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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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次股权变动前占股比例以2020年7 月6 日总市值208,806,525股测算;2、此次股权变动后占股比例以2023 年2月22日的总市值222,501,003股测算;3、本表中如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存有末尾数差别,为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所涉及后面事宜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转变,不会对公司的股权分配和遍布造成影响。
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此次股权变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新闻中公布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正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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