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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签定《投资框架协议书》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系双方就合作内容、方法实现的基本意愿。具体项目的投入信用额度、合作模式、合作内容将再行签订协议开展承诺。
2、此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也不会对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中矿业”、“企业”)年度的生产运营和经营情况造成直接关系。
3、此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企业将依据后面企业合作工作进展执行必须的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企业最近三年已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会有无进度或进展没有达到预想的状况。
一、协议签署状况
2023年2月22日,大中矿业与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扬中经济开发区”)在扬中市市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书》。
为推进企业跨国并购铁矿石及稀有金属网络资源中国港口生产加工,商品通江达海集中化市场销售,通过参观考察,公司拟在扬中经济开发区投建港口、堆放场、选矿厂。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不用递交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框架协议书》为意向文档,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后面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企业将按照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对应的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详细介绍
(一)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基本概况
(1)名字: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兴隆路8号
(3)机构类型:地区政府部门
(4)与企业关联性表明: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2、相近买卖状况
最近三年公司和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出现相近买卖。
3、履约情况剖析
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具有较好的资信评估及履约情况。
(二)扬中市市人民政府
1、基本概况
(1)名字:扬中市市人民政府
(2)机构类型:地区政府部门
(3)与企业关联性表明:扬中市市人民政府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
2、相近买卖状况
最近三年公司和扬中市市人民政府未出现相近买卖。
3、履约情况剖析
扬中市市人民政府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具有较好的资信评估及履约情况。
三、签订协议具体内容
招标方:江苏扬中经济发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方: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印证方:扬中市市人民政府
1、项目主要内容
大中矿业扬中矿物加工及商业贸易基地项目(下称“新项目”)。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5.2亿人民币,固定投资不少于380万余元/亩。新项目拟在扬中经济开发区征收土地约400亩,基本建设625万吨级/年选矿厂新项目、500万吨级/年铁精矿和菱镁矿粉堆放场、1000万吨级/年商贸(球团矿、黑云母新型材料和干混砂浆等)堆放场。
2、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坐落于扬中经济开发区,238国道东面,园博大路南端(相邻圣灏港口)。建设面积约400亩(四至范围及商业用地实际使用面积以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测为标准),土地出让价格依照挂牌出让招标挂牌价钱实行。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方确保新项目再次商业用地要求。
3、扬中市城市投资发展趋势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现况依法依规出让圣灏港口使用权,承包方积极开展公布竞价,竞价完成后承担圣灏港口更新改造基本建设。扬中市政府融洽帮办相关办理手续。
4、承包方服务承诺在获得合规管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24个月,实施项目基本建设并建成投产;在获得合规管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第三年亩均税收做到10多万元;第四年亩均税收做到20多万元;第五年逐渐亩均税收做到30多万元。
5、承包方项目在设计方案、基本建设、生产制造等过程都必须符合整体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安全性、能源消耗等行业标准规定。
6、扬中市及扬中经济开发区创立项目服务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办理作业,积极配合高新企业申报各类经济发展、高新科技、人才项目,最大限度地得到上级领导各种现行政策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地给与承包方招商引资工作特惠。
四、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扩展海外资源是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先进行生产加工非主流女生矿干预海外资源,以控制经营风险。扬中市位于长三角核心区,空陆运送方便快捷,通江达海;附近钢企对球团矿和铁精粉等产品的需求充沛,市场广阔,是理想的海外资源生产加工底材着力点,都是安徽省铁矿石产业基地商品理想化的中转点。此次合同的签定将灵活运用本地的地理优势,基本建设海港、港口、堆放场、选矿厂全产业,合乎公司战略规划,对企业后续发展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防范
此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系双方就合作内容、方法实现的基本意愿。此次签订的协议书不会对公司年度的生产运营和经营情况造成直接关系,对企业未来经营效益产生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可变性。企业将依据后面协作工作进展,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早执行相对应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为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过程中倘若由于发生政策变化、项目审批、宏观经济经济周期、公司战略规划调节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可能出现新项目延期、变动、中断或终止风险。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六、《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决议程序流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此次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为协作框架性协议,不需要递交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七、其他相关表明
1、截止本公告日,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关键合作合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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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次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都不存有别的持仓变化的状况。
3、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没有收到大股东、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拟不久的将来三个月内高管增持公司股权计划。将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持有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八、备查簿文档
《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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