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3年1月5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应用不少于rmb10,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余元(含)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适用于中后期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2023年1月7日,企业公布了《回购报告书》,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有关公示。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并未执行复购。
二、别的表明
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执行时间内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把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金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