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郑华钗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广东省宏伟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郑华钗老先生减持计划时长已期满,郑华钗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2、公司在2023年3月1日接到郑华钗老先生发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郑华钗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拟再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计划于本公告公布生效日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再次高管增持持有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300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一、股东减持方案期满说明
公司在2022年8月10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35),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郑华钗老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的6个月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企业的股权不得超过300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公司在2022年12月1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6),郑华钗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时间段内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此次减持计划已经在2023年2月28日期满,在相关时间段内,郑华钗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现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郑华钗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段内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持有公司股权状况亦未产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公告日,郑华钗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在其中27,543,838股为管理层锁住股。自然人股东厦门市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祥景”)为郑华钗老先生一致行动人,郑华钗先生与鑫祥景总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以上为郑华钗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总计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数。
二、公司股东再次减持计划预披露的现象
(一)股东名称:郑华钗
(二)股东持股状况
截止本公告日,郑华钗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为资产重组买卖所获得的企业公开增发股权,以上股权已经在2016年6月21日于深圳交易所发售,并且于2019年6月24日解除限售,在其中27,543,838股为管理层锁住股。自然人股东鑫祥景为郑华钗老先生一致行动人,郑华钗先生与鑫祥景总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
(三)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还款个人借贷
2、股权由来:因资产重组买卖所获得的企业公开增发股权
3、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300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4、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
5、高管增持期内:自企业公布此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的6个月
6、价格定位:依照高管增持执行时市场价格明确
(四)公司股东有关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1、重大资产重组时服务承诺:结合公司与福建新华都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工程项目”)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郑华钗的股权锁定承诺:就郑华钗申购的此次资产重组所公开发行的股权,仅仅在以下标准所有获得满足前提下可转让或挂牌交易:i)该等股权自股份发行完毕生效日满 36 月;ii)新华都工程项目累计实现净利润不少于《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所合同约定的累计预测分析纯利润,或郑华钗已经全部执行它在《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项下的股权和资金赔偿责任。
郑华钗老先生持有的股权已达到36月限售期,于2019年6月24日解除限售。除此之外,结合公司聘用的会计事务所开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新华都工程项目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总计达到的纯利润达到《新华都工程盈利补偿协议》所合同约定的累计预测分析纯利润,郑华钗老先生已依法履行以上服务承诺。
2、郑华钗老先生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依据郑华钗老先生于2019年6月签订的《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声明及承诺函》,其服务承诺自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内不高管增持其持有公司股权。郑华钗老先生已依法履行以上服务承诺。
3、郑华钗老先生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依据郑华钗老先生2020年6月签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表态在依照那时候减持计划高管增持完个股后,2020年将不会高管增持企业股票。郑华钗老先生已依法履行以上服务承诺。
4、郑华钗老先生做为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减持股份必须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郑华钗老先生严格执行以上各类服务承诺,未出现违背该约定的情况。此次拟减持事宜与其说此前已公布的持仓意愿、服务承诺一致。
(五)有关风险防范
1、此次减持计划将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再决定是否执行,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存在不确定性。
2、郑华钗老先生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股份减持方案的实行不会导致发售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此次减持计划未违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及其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在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董事会将催促郑华钗老先生按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合理合法、合规管理地执行减持计划,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1、郑华钗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宏伟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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