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2月23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允许企业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公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置地公司”)与梅州市佳旺房地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佳旺房地产业”)开展调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书。同一天,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业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书(协议书序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下称“和解书”),并已收到佳旺房地产业根据委托付款方法收取的和解书项下第一期还款额度10,952,413.75元。依据和解书的承诺,第一期还贷后,剩下负债分四期等额本息付款,截止到2022年12月10日,置地公司接到需于2022年8月30日前偿还的第一期还贷共32,029,609.93元(在其中:本钱24,642,930.94元,分配利润款3,598,020.03元,贷款利息3,788,658.96元)(详细公司新闻:临2022-139)。
佳旺房地产业需于2023年2月28日前偿还第二期还贷共 30,991,759.21 元(在其中:本钱24,642,930.94 元,分配利润款 3,598,020.03 元,贷款利息 2,750,808.24 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佳旺房地产业因资金短缺并未付款之上第二期还贷,佳旺房地产业已依照和解书的承诺开具发票,现阶段已申请85本不动产权证书(住房)备案到置地公司户下,剩下117本不动产权证书(在其中28套铺面,89套住房)已经申请办理环节中,合同约定的340个车位合同并未办理转交等手续。
●置业公司将继续督促佳旺房地产业依照和解书的承诺付款剩下账款,规定佳旺房地产业依照和解书的承诺尽早申请办理剩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备案到置地公司户下及尽早办理承诺车位合同的转交等手续,如果需要企业将采用法律制裁开展追索,以保障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
●风险防范:佳旺房地产业没法按时执行和解书,存有可能不能取回“怡景花园”新项目有关账款风险,对公司盈利、记提信用减值损失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业于2017年1月16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序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一1),于2018年7月3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之补充合同1号》(序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1),于2019年2月1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2号》,于2019年11月1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一1)之补充协议3号》(以上《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以及三份合同补充协议,下称“合作合同”。),合作合同于2021年11月15日期满。
2021年4月23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业、担保方广东省佳旺房地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钟聪芳签署了《抵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佳旺房地产业因其每一个“怡景花园”新项目一部分预售商品房(包含住房、铺面)、新项目建筑区划里的用以放置车辆的一部分停车位利益抵付一部分应交账款248,482,200.00元。
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业数次沟通交流,为尽早贯彻落实“怡景花园”工程项目的期满解决方法,融合佳旺房地产业的实际情况,公司在2022年2月23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允许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业开展调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书。同一天,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业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书(协议书序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并已收到佳旺房地产业根据委托付款方法收取的第一期还款额度10,952,413.75元,和解书已生效。2022年2月24日,佳旺房地产业对此和解书项下对于欠付债务余额所提供的贷款担保财产(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梅州市立交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着物,总面积:31,171平米,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梅州市房权证第0032026号)办了不动产抵押权备案(详细公司新闻:临2022-033)。
依据和解书的承诺,第一期还贷后,剩下负债需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前、2023 年2月28日前、2023年8月30日前、2024年2月28日前分四期付款,并需于2022年3月31日前把合同约定的340个车位合同办理转交等手续、2022年9月30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发票、2022年10月31日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备案到置地公司户下。2022年12月10日,置地公司接到需于2022年8月30日前偿还的第一期还贷共32,029,609.93元(在其中:本钱24,642,930.94元,分配利润款3,598,020.03元,贷款利息3,788,658.96元)(详细公司新闻:临2022-139)。
佳旺房地产业需于2023年2月28日前偿还第二期还贷共 30,991,759.21 元(在其中:本钱24,642,930.94 元,分配利润款 3,598,020.03 元,贷款利息 2,750,808.24 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佳旺房地产业因资金短缺并未付款之上第二期还贷,佳旺房地产业已依照和解书的承诺开具发票,现阶段已申请85本不动产权证书(住房)备案到置地公司户下,剩下117本不动产权证书(在其中28套铺面,89套住房)已经申请办理环节中,合同约定的340个车位合同并未办理转交等手续。
置业公司将继续督促佳旺房地产业依照和解书的承诺付款剩下账款,规定佳旺房地产业依照和解书的承诺尽早申请办理剩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备案到置地公司户下及尽早办理承诺车位合同的转交等手续,如果需要企业将采用法律制裁开展追索,以保障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
佳旺房地产业没法按时执行和解书,存有可能不能取回“怡景花园”新项目有关账款风险,对公司盈利、记提信用减值损失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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