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连同法律依据。
科顺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4月28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应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一部分股权,复购总额不少于rmb8,000万余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复购时限为自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认购计划方案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此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下称“复购引导”)等相关规定,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公司股份4,818,3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80%,最大卖价为13.65元/股,最少卖价为9.47元/股,收取的总额为58,640,358.40元。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总数、回购股份方法、回购的最高成交价和最低价位、已用资产总金额等合乎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一)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示序号:2023-005),依据《回购指引》第十七条之规定,上市企业在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不可回购股份,企业在2023年2月8日到2023年2月9日回购公司股份1,037,120股,成交额13,277,346.40元,企业并不是主观恶意违背《回购指引》中上市企业在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不可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企业表示歉意并把强化对最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培训,在后期复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每项标准要求,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出现。
除了上述状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5月24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70,049,950股。企业每5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3、企业未能以下股票交易时间开展回购股份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不可在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企业未以个股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二)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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