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0月26日举行的第七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2年10月29日,企业公布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108)。实际有关回购股份的信息详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布的有关公示。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钱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回购的资产总额为不少于rmb20,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余元,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占比以复购到期时具体复购总数为标准。此次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为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不得超过12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3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9%,最大卖价为21.97元/股,最少卖价为21.09元/股,交易量总额为29,993,73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符合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详细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公司年度报告、中报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自很有可能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自企业执行回购股份方案生效日,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执行产生之时(2022年11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个股总计交易量126,993,410股的25%(即31,748,352股)。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的满足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不可在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及资金使用状况继续执行复购方案。复购期内,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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