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于2021年11月接到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55号),依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我们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2年之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的超短期融资券。我们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向交易商协会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削减,削减后剩下合理申请注册信用额度60亿人民币。我们公司于2022年11月接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476号),依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我们公司自2022年11月24日起2年之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3年2月28日,我们公司推出了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和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就发售认购、配股、分销商状况公告如下:
1、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2、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宁沪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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