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下午17:00起在深圳市龙岗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战士商务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应出席会议执行董事5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召开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会以书面形式决议的形式,决议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提案一、《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企业业务发展的需求,企业拟将包含但是不限于银行业、金融租赁公司、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等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信用额度自股东会根据生效日1年合理,在审核合理期内及最大融资额度内能够重复利用,担保条件:龙岗宝龙工业园区房地产业等作贷款担保。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事宜以公司股东临时性提议的形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报请股东会受权公司董事长在相关信用额度内意味着签定有关实际业务合同(包含但是不限于授信额度、贷款、贷款担保、质押、股权融资等)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文。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本提案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示序号:2023-028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接到临时性提议暨2023年第二次
股东大会决议填补公告信息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0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为2023年3月10日在下午15:00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示序号:2023-025)。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以上提案还需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7)。
为提升管理决策高效率,节约大会成本费,自然人股东吴一萍女性于2023年2月28日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报请将上述提案做为临时性提议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直接或是总计持有公司3%之上股权股东,还可以在股东会举办10日前明确提出临时性提议并书面形式递交召集人。经核实,截止2023年2月28日,吴一萍女性持有公司股份26,706,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合乎向股东会递交临时性提议的法律主体,临时性提议内容归属于企业股东会职责范围,有明确话题和实际决定事宜,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允许将上述临时性提议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除提升以上临时性提议事宜外,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会议召开时长、地址、除权日等其他事宜均保持一致,现就提升临时性提议后股东会有关事项填补公告如下: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理合法、合规:
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二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举办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此次股东会的举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3月10日在下午15:00起
(2)网上投票期为:2023年3月10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融合网上投票的形式。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东能够在相关网上投票期限内根据深圳交易所的交易软件或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履行投票权。公司股东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除权日:2023年3月7日
7.参加目标:
(1)除权日2023年3月7日在下午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整体优先股公司股东均有权利参加股东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能够并不是公司股东。(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2)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3)企业聘用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理应参加股东会的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战士商务大厦西三座一楼公共空间小会议室。
二、此次股东大会审议事宜
特别提示:
1.此次股东会对于该提案中小股东决议独立记票并公布独立记票结论。中小股东就是指除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含5%)之上股权股东及其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之外的公司股东。
2.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细于2023年2月22日及同一天发表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里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示。
三、大会备案等事宜
1.公司股东参加股东会的备案形式、备案时长、备案地址及其由他人参加股东会的相关要求
(1)欲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人须于2023年3月9日9:00一17:00到深圳市龙岗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战士商务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企业董事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列席会议登记,外地公司股东能够发传真或信件的形式于以上时长备案,发传真或信件以到达本公司的为准。
(2)公司股东备案: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盖上公司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法人授权书、受托人证券账户卡、盖上受托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备案:法人股东参加的,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申请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法人授权书、受托人证券账户卡申请办理登记。
2.大会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战士商务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
电 话:18028758205、18025499135
传 真:0755-26722666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coship@coship.com
3.此次会议开会时间大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吃住、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详细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参与网上投票时涉及到具体步骤必须表明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簿文档
1.建议举办此次股东会的股东会决议等。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编码:362052;网络投票通称:同洲网络投票。
2、填写决议建议或竞选投票数。
此次股东会提议均属于非累积投票提议,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3、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算作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全部提案表述同样建议。
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向实际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其余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还要对实际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3月10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15: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二:
法人授权书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我们公司)参加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授权委托公司股东姓名盖章:
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委托公司股东拥有股票数: 受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名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时间: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提案决议如下所示(请于对应的决议建议项下滑“√”,受托人未明确网络投票标示的,理应标明是不是受权由委托人按自己的观点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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