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2023年2月28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没有进行回购交易。
一、 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3年1月10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筹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得超过150.00元/股(含),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余元(含),认购时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6个月。主要内容各自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A股股权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2月28日,企业没有进行回购交易。
以上回购股份事宜合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 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深信服科技 公示序号:2023-02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表明及审查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年2月17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提案。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查方法
1、公示情况
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引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下称“此次激励对象名册”)等相关资料。
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在公司内部对此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总共10天,公司职员可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建议。
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所有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
2、有关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者企业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者企业分公司出任的职务等。
二、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职工监事依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此次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并做出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具有《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2、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政策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合乎《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独董、公司监事、外籍员工、直接或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或发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4、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觉得,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合乎《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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