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事宜简述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上海市百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之子公司上海市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下称“巴克斯营销推广”)因业务发展要,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区分行(下称“工商银行闵行区分行”)签定《综合授信合同》,向工商银行闵行区分行申请办理信用额度,信用额度项下信贷业务种类包含固定资产贷款、票据承兑、个人信用设立等一种或多个信贷业务。由于以上情况,企业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称“担保合同”)(序号:ZDB232220397),为巴克斯营销推广担负最高额为20,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
(二)贷款担保决议状况
企业经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及2022年5月18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已通过《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将对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间预估给予累计不得超过12亿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生效日十二个月内。
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于2022年10月13日举办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调节对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间预估提出来的担保额度,变更后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5亿人民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不会改变。在其中预估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流程公司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人民币。
为提高效率,确保业务流程办理流程的时效性,该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股东会受权老总刘晓东老先生或者其受权人在严格执行中国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深圳交易所要求前提下,授权代表企业审批并签署以上担保额度里的有关协议及文档。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有关公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被担保人:上海市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上海登记注册,法人代表:关兴,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巴克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业务范围:食品流通,日用品、五金交电、文具用品销售业务,从业货品和技术的外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3,875.33万余元,负债总额160,877.36万余元,资产总额-7,002.04万余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616.67万余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担保人:上海市百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市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区分行
4.担保额度:rmb贰亿人民币整
5.合同类型: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期间:《综合授信合同》下每一笔负债执行期届满生效日三年
四、企业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上市企业以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0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0%;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情况;无涉及到起诉的担保额度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市百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示序号:2023-006
债卷编码:127046 债卷通称:百润可转债
上海市百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的进展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百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3月22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企业将应用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复购一部分A股广大群众股权(下称“此次复购”),此次回购的资产信用额度不少于rmb20,000万余元(含20,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余元(含40,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27元/股(含62.27元/股),回购股份执行时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6个月。公司在2022年3月24日公布了《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015)。2022年6月16日,企业2021年度权益分派执行结束,依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协议条款,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生效日,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变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18元/股(含44.18元/股),变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自2022年6月16日起起效。公司在2022年8月23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实行时限增加6月,即此次股份回购执行时限自2022年3月22日起止2023年3月21日止。
详细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示。
一、股份回购工作进展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期内,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35,056股,占公司总总股本1,050,159,955股的0.6604%,最大卖价为35.85元/股,最少卖价为21.89元/股,已用资产总金额200,280,874.39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拟订上限,此次复购合乎公司回购方案及最新法律法规的需求。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范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是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4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25,649,473股。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五。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企业后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市场状况深入推进此次复购方案,并且在执行复购期内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百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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