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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塔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3月14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产总额为不得超过40,000万余元(含)且不得少于20,000万余元(含),股份回购价钱不得超过11.88元/股(含)【因执行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将原“不得超过12.5元/股(含)”调整到“不得超过11.88元/股(含)”】,复购期为股东会表决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生效日12个月,回购股份拟用作企业执行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在2022年3月19日公布了《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021),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2日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24、2022-036、2022-038、2022-043、2022-049、2022-056、2022-062、2022-067、2022-070、2023-001、2023-004),于2022年5月9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7),于2022年10月12日公布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63),于2022年12月9日公布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71),详细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一、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股份2,585.52亿港元,占公司总总股本2.17%,最大卖价为8.95元/股,最少卖价为6.65元/股,收取的总额为204,729,428.24元(含交易手续费)。
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股票收盘价为7.97元/股,不得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二、别的表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总数、回购股份方法等合乎设定的复购策略和复购报告,合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83,415,100股。自企业执行回购股份方案生效日,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最高值为5,659,600股(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2日),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即20,853,775股)。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的满足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半小时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规定。
(三)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后面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塔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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