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基本资料
注:自《基金合同》起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开始正式管理方法本基金。
2 基金募集状况
注:(1)《基金合同》起效前发生的律师代理费、会计费、法律规定信息公开费及其它杂费从新基金发行花费中税前列支,不另用基金资产付款。
(2)我公司基金从业人员项目投资本基金的现象:
①我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拥有本基金基金认购11,097.82份;
②我公司高管人员、基金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段为0至10万分;
③本基金的基金主管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段为0至10万分。
(3)合理申购账款在募集资金期内造成利息记入基金资产,不换算为基金认购。
3 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销售机构审理投资人申购申请办理并不等于该通过审核,办理的成功和失败须以本基金工商登记注册人确认结论为标准。投资人必须在《基金合同》起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以后,依照实际销售机构销售点的相关规定,立即查看交易确认状况。投资人还可以通过本基金托管人的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看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到封闭期,封闭期为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止39个自然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顺延至下一工作中日)。本基金在密闭期限内不予办理认购与提现业务流程,都不挂牌交易。
风险防范:
本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基金托管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盈利不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创业有风险,烦请投资人仔细阅读基金相应法律条文,并选择合适的本身风险承受度的投资产品来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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