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00,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6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300,000.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5.02%,主要出于对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提出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一直专注于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业务,建设了聚碳酸酯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是国内聚碳酸酯产业链上下游覆盖最齐备的企业之一。现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异丙醇产能分别为年产44万吨、26万吨、24万吨、13万吨、1万吨、10万吨,市场占有率较高,另有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已于2023年1月底投产),60万吨/年丙烷脱氢,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5万吨/年电解液溶剂等项目在建,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产品分别属于酚酮业务相关产品和新材料产品,市场情况如下:
(一)酚酮业务相关产品
苯酚行业:国内苯酚下游主要应用于双酚A、酚醛树脂、环己酮、医药中间体等领域,随着行业产能的逐步提升以及下游需求的稳健发展,2022年中国苯酚产量大幅增加,进口苯酚依存度降低。下游双酚A项目新增投产对苯酚消费量也大幅增长,依然位居苯酚最大的消费领域。近几年中国苯酚市场整体呈现高位区间震荡走势,主要因为成本强势支撑和下游需求激增。苯酚产业链一体化趋势日益完善,苯酚需求量将继续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丙酮行业:2022年国内丙酮总产能上升至256.5万吨,同比增幅达24.2%,增幅居近五年来的较高水平,但2022年宏观经济增长显著趋缓,汽车、建材等终端消费增幅下降,总需求量增幅低于总供应量,因此价格同比2021年有所下降。2023年随着国内经济的逐步复苏,丙酮的市场需求也会逐步恢复。
双酚A行业:近年,中国双酚A消费量逐年增加。下游两大产品环氧树脂和PC特性优良,终端消费量领域较为广泛。环氧树脂主要应用在涂料、电子电器、复合材料以及胶黏剂等行业。PC主要应用在电子电器、板材、汽车、医疗、包装等领域。近年来部分终端行业,例如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受国家政策扶持实现较快发展,从而推动双酚A消费稳步增长。未来五年,中国双酚A消费量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异丙醇行业:2022年中国异丙醇下游行业主要还是集中在油墨、除草剂、电子清洗、涂料、医药中间体等。公司异丙醇产品主要原料来自上游自有苯酚丙酮装置,成本优势显著,销售定价合理,在国内异丙醇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新材料产品
2022年中国PC市场消费量随价格调整以及汽车行业的发展呈恢复状态,2022年电子电器、汽车工业继续作为消费的主力,新能源汽车表现优秀,对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推动明显。从下游企业总量来看,汽车配套产品数量增长明显,改性塑料和照明行业数量基本稳定,板材薄膜和小家电企业数量稍有减少。从PC用途分类来看,传统行业继续发展,中国PC消费仍主要集中在传统领域,PC应用的耐销品行业迭代的时间延长,更加延缓需求的增长态势。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医疗领域和新能源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近5年,中国产能持续带动全球PC产能增长,2022年全球PC产能约744.5万吨,同比增长13.4%。中国地区产能增速迅猛,继续保持全球最大产能地的位置。近5年,中国产能在全球产能中占比累计增长19个百分点,至2022年占比达到43.3%,同比增长7.7个百分点,全球其他地区依旧无新增产能。
2022年,中国PC消费量约275.5万吨,同比上涨14.2%,PC消费量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汽车、板材等行业,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表现突出,改性材料量同比处于增长态势,明显带动市场货源流动。未来PC消费市场关注智能化生活、新能源汽车以及医疗行业的发展,仍有预期推动PC市场的消费发展。
公司已建成的“丙烯、纯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改性合金”一体化产业链,此外,公司积极推进产业发展,不断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拟建、在建项目逐渐形成丙烷脱氢-环氧丙烷-电解液溶剂产业链,并有食品级二氧化碳、高性能聚丙烯等产品,如下图所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7.98亿元,同比减少1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亿元,同比减少71.73%,每股收益1.11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5.02%,主要出于对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提出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7,635,974.0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352,544,137.08元,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分配的利润为3,352,904,519.27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拟定2022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300,000.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5.02%,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7,773,517.5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1,3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5.02%,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一直专注于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业务,建设了聚碳酸酯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是国内聚碳酸酯产业链上下游覆盖最齐备的企业之一。现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改性合金、异丙醇产能分别为年产44万吨、26万吨、24万吨、13万吨、1万吨、10万吨,市场占有率较高,另有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已于2023年1月底投产),同时,公司有60万吨/年丙烷脱氢,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5万吨/年电解液溶剂、聚碳酸酯装置扩能优化等项目在建、拟建,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2年,公司主要产品为苯酚、丙酮、双酚A、异丙醇、聚碳酸酯及改性合金,原材料主要包括纯苯、丙烯、碳酸二甲酯等。
经过多年精心经营“利华益维远”品牌的聚碳酸酯产品,通过低调务实的行事作风,精密公正的价格调节、严格规范的渠道管控、认真细致的售后服务,在销售价格和产品流通性、行业知名度方面都有了较大提升。
原料采购方面,主要原料大多为大宗商品,企业可以通过工厂自采或者向贸易商购买。公司周边化工资源丰富,与供货量比较稳定的原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就近采购可以降低原材料成本,并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对原材料潜在价格波动的风险抵御能力。
产品销售方面,行业内直销和贸易商模式并存。直销模式即针对国内下游工厂客户,直接销售给下游工厂。贸易商模式即企业与贸易商合作,生产企业销售给贸易商然后再销售给下游工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2.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的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日常生产经营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重大项目支出、技术研发投入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发生资产租赁、产品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玉东先生、李秀民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56,517.99万元,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炼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109,150.91万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67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8,480.00万元;承租利津炼化资产关联租赁为0.91万元。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2022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利津炼化新建装置投产以及既有装置生产检修而新增的原材料和蒸汽动力采购需求,双方在满足自身生产需要基础上,将富余产量部分进行市场化交易,实现互利互惠。
如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索树城,注册资本43,527.32万元,住所为利津县永莘路55号,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利津炼化与公司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使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六、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交联交易协议。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八、协议签署
就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通过同上述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庆余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相关文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 投保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0.00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期限为准,后续可续期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议案》。
林艳艳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林艳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增补一名监事。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林艳艳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对林艳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拟提名季官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季官文先生个人简历如下:季官文,男,中国国籍,1987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用友软件烟台分公司销售经理,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销售经理、部长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官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0股。未在其他公司任职,季官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季官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补选监事。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玉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魏玉东先生、李秀民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照与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地区类似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等综合因素,拟定给予每名独立董事每年津贴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李润生先生、刘兴华先生、韩鲁先生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维远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旨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及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维远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7号”《关于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5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4,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4,564,566.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9,935,433.96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743,365,531.0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5,363,088.39元。
(三)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2,037,118,547.75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9,897,778.48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20年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下转B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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