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洪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6 人,代表股份 307,267,4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9.8385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55,714,0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1544 %。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股份 51,553,3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841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6,619,05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890 %;反对 648,4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211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1,746,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7.9984 %;反对 6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00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没有议案被否决。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段文文、陈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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