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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刘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均为股权激励股份,其中180,000股已解除限售,17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刘林先生离任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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