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本公司已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通知,中石油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18中油EB专户)作为中石油集团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登记的剩余未交换的3,819,948,462股本公司A股股票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
上述股票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150,923,565,57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46%;18中油EB专户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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