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主板上市公司什么样的情况要进行年报披露时间?
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主板上市公司如预估企业本年度经营效益和经营情况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在会计期间完毕之日起一个月中进行预告片:
(1)净利润为负值;
(2)纯利润完成扭亏增盈;
(3)实现提高效益,且纯利润与去年同比升高或是降低50%之上;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纯利润孰低者为负数,且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和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小于一亿元;
(5)期末净资产为负数;
(6)公司股票交易因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的首个会计期间;
(7)深圳交易所评定其他情形。
上市企业预估上半年度经营效益将会出现上述情况第(1)至(3)种情形之一的,必须在上半年度完毕之日起十五日中进行预告片。
企业碰触上述情况第(4)种情况的,理应预告片全年度纯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纯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和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碰触上述情况第(6)种情况的,理应预告片全年度纯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纯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和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和期末净资产。
激励碰触别的年报披露时间情况的企业公布主营业务收入、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和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后主营业务收入。
问:主板上市公司自行公布第一季度、前三季度年报披露时间的,公告内容有什么需求?
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主板上市公司自行公布第一季度、前三季度年报披露时间的,公告内容理应参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且前三季度年报披露时间应当包括企业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月1日至9月30日)及其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的盈利情况;如当年前三季度销售业绩与当初上半年度销售业绩产生赢亏变动的,还要尤其标明。
问:主板上市公司免以公布相对应年报披露时间的情况有什么?
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主板上市公司预估当年度实现提高效益且纯利润与去年同比升高或是降低50%之上,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可免于公布相对应年报披露时间:
(一)上一年本年度每股净资产平方根小于或相当于0.05元,免以公布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
(二)上一年上半年度每股净资产平方根小于或相当于0.03元,免以公布上半年度年报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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