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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 案子理由:株式热血传奇IP(下称“热血传奇IP”)诉恺英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上海市恺英网络科技公司(下称“上海市恺英”)及国有独资二级子公司浙江省欢游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省欢游”)危害公司债权人权益义务纠纷案件。
●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上海市恺英不服气上海高级法院所作出的(2022)沪民终170号民事判决,已经向中华共和国最高法院(下称“最高院”)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 上海市恺英所在被告方影响力:原审被告、再审申请人
上海市恺英于近日接到最高院《受理通知书》[(2023)人民法院民申142号],上海市恺英因不服气上海高院所作出的(2022)沪民终170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起诉基本概况
热血传奇IP就它与浙江省欢游间的商事纠纷诉讼案,向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四中院”)申请办理认可与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2019年5月22日做出第22593/PTA号法院裁判,浙江省欢游于2019年9月16日接到北京四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9)京04协外认38号],判决给予认可与执行第22593/PTA号法院裁判,并依据《执行裁定书》[案号:(2019)京04执172号]实行冻洁浙江省欢游以及分公司银行账号。自此,热血传奇IP向北京四中院明确提出增加上海市恺英为(2019)京04执17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被北京四中院驳回申诉之后又向北京四中院提到执行异议之诉,申请办理增加上海市恺英为(2019)京04执17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现阶段,此案已经被热血传奇IP申请办理撤回起诉,并且经过北京四中院判决准予撤销(详细公示:2019-075、2019-101、2019-121、2019-143、2020-021、2020-027、2020-036、2020-137)。
2020年6月24日,上海市恺英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热血传奇IP向上海一中院明确提出公司股东危害公司债权人权益义务纠纷案件之诉,要求裁定上海市恺英对浙江省欢游(2019)京04执17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无法偿还债务担负连带清偿责任(暂计rmb50,000,000元),最终裁定冻洁上海市恺英所持有的浙江省九翎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省九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36.85万余元的股权;该股份早已上海市恺英申请办理,调整为rmb5,000万余元;2021年1月25日,上海市恺英接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热血传奇IP变更诉讼请求,并且在2021年3月11日接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之四],判决冻洁上海市恺英存款rmb431,127,363.73元或被查封、扣留别的等价资产。(详细公示:2020-079、2020-085、2020-122、2021-016、2021-019、2021-021)。
2021年12月22日,企业公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85),上海市恺英接到上海一中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裁定驳回申诉上诉人株式热血传奇IP的所有诉请。诉讼费用2,447,436.82元、保全费5,000元,由上诉人热血传奇IP压力。
2022年3月3日,企业公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04),公司收到上海高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沪民终170号],上海高院已正式审理热血传奇IP诉上海市恺英、浙江省欢游危害公司债权人权益义务纠纷一案二审。
2022年9月24日,企业公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公司收到上海高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沪民终170号],撤消上海一中院(2020)沪01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上海市恺英对被告浙江省欢游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4执17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的债权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热血传奇IP向上海一中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海一中院向上海市恺英下达《执行通知书》[(2022)沪01执1470号]与《报告财产令》[(2022)沪01执1470号]。
二、此案工作进展
上海市恺英不服气上海高院所作出的(2022)沪民终170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近日,上海市恺英接到最高院《受理通知书》[(2023)人民法院民申142号],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三、别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没有别的应予以公布而并未公布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企业(包含子公司以内)的小额诉讼、诉讼事宜详细2022年8月19日公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大事项八、起诉事宜与第十节财务报表第十四、服务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1)负债表日存有的关键或有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最高院宣布立案审查上海市恺英再审请求,展现了上海市恺英采用一切可能性的依法依规方法切实保障个人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勤奋,公司将在依法依规的范围之内继续支持上海市恺英的投诉行为表现。
企业就得起诉事项损益表已经在2022本年度第三季度声明中记入营业外收入。最高院核查结论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具体账务处理及其最后对企业损益表产生的影响以企业后面发布的定期报告为标准。
企业将高度关注案子工作进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中华共和国最高法院《受理通知书》[(2023)人民法院民申142号]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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