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比原计划提前完成全部编制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2023年4月22日变更为2023年3月16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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