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阜阳京悦永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悦永顺”)持有公司180,240,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5%。本次冻结数量为26,572,84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4.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1%。
●京悦永顺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从控股股东京悦永顺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6,572,84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二、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股东反馈,本次司法冻结系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相关方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京悦永顺持有公司的26,572,844股股份。
三、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京悦永顺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京悦永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均不产生影响,公司与京悦永顺也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约定。
3、京悦永顺正在就此事项与相关方积极磋商,争取早日解决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