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开展核查及回复工作。鉴于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核查补充,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预计延期十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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