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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其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相关情况说明
中萃公司本次减持前后均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25,226,000 股,中萃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0,907,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其中累计 30,907,987 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27%;累计发生2 笔轮候冻结,累计12,100,000 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9.15%,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中萃公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无需进行预披露。
4.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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