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拨付的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奖励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子公司所在地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政府为了鼓励子公司加快项目的投资建设,按照开发区特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政策,给予子公司设备投资补助。子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已收到该笔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款人民币2,000,000.00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于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分摊时间至少为10年。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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