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投资”)通知,其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37,800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事宜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天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股东天顺投资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3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顺投资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也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顺投资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顺投资持有本公司47,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25%;天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5,734,1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25%。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