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中信银行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银行金属材料”、“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下称“《首发承销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指数发〔2023〕35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指数发〔2023〕36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下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下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及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及其上海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航证券”或“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承担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都通过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IPO网下询价认购)(下称“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数字化的具体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投资人可以通过下列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看公示全篇。
烦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重要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资质审查:本公告所指“网下投资者”就是指参加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配售对象”就是指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股票投资商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3年3月22日(T-4日)下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并且在2023年3月22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广发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系统软件(网站地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在线申请承诺书以及相关审查原材料。
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国家规章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要求。实际标准和分配请见本公告“二、(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仅有合乎外国投资者及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确立的网下投资者规范标准的投资人方可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规范而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己承担一切由这一行为所引发的不良影响,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于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下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里将其价格设为失效,并且在《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中公布有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规定: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发表日(2023年3月20日(T-6日))13:00后到初步询价日(2023年3月23日(T-3日))9:30前,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定价原则以及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
网下投资者为个人,需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递交经本人签字的定价原则。
请网下投资者按“二、(四)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中有关要求来操作。未能询价采购开始之前递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原则给的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开展价格,正常情况下不可修改意见价钱或是超过提议价格定位开展价格。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原则与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的,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评定该网下投资者的价格失效。
(1)线下投资者的定价原则理应最少包含内部结构单独编写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外国投资者基本面研究、外国投资者营运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有效的估值capm模型、实际价格提议或是提议价格定位等相关信息。
(2)线下投资者应有独立编写完成定价原则,定价原则理应最少包含有效的估值定价策略、前提假设及各公司估值参数表明、逻辑性推论全过程及其实际价格提议或建议价格定位;选用绝对估值法的,定价原则还应包括公司估值capm模型和外国投资者未来三年财务预测、前提假设;财务预测理应慎重、有效。
价格提议为价格定位的,最大价格和最少价钱的差值不能超过最少价钱的20%。
3、网下投资者总资产审查规定: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属实向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给予配售对象近期一个月底(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3月16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为标准(相关要求详细本公告“二、(二)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的递交方法”)。
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留意,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网下投资者总资产,规定网下投资者在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上对总资产开展服务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示“二、(五)初步询价”中有关步骤进行实际操作。网下投资者在网络交易网站填报的总资产理应与其说向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所提供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明的总资产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
参加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金额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该配售对象以上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明的近期一个月底(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初步询价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3月16日,T-8日)的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线下一般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劵公司设立的资金帐户中最近一月底的余额还应当不能低于其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近期一个月底资产总额的1‰,询价采购前余额不能低于其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资产总额的1‰。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发觉网下投资者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有权拒绝或去除该配售对象的价格。
4、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规定:参加询价采购的网下投资者能够向其管理的不一样配售对象帐户各自填写一个价格,每一个价格应该包括配售对象信息内容、每股股价和该价钱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网下投资者所有价格里的不一样拟认购价钱不得超过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写的拟认购价钱中,最大价格和最少价钱的差值不能超过最少价钱的20%。
为进一步规范新股上市包销纪律,规定网下投资者严格执行科学合理、单独、客观性、谨慎的基本原则参加网下询价,详细如下:
(1)就同一次IPO发售,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最多纪录同一网下投资者递交的2次基本询价报价纪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加报价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所有价格纪录后,理应一次性递交。递交2次价格记载的,以第2次递交的价格纪录为标准。
(2)网下投资者价格后原则不可改动价钱。须经改动价钱的,应于第2次递交页面充分证明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及(或)标价决策制定不完善等状况,并把减价根据及(或)再次执行标价决策制定等资料存档备查簿。线下投资者要加强价格后退单改动价钱的内控管理,须经改动价钱的,应该再次执行标价决策制定。递交内容包括归档备查簿原材料将成为后续监管组织审查网下投资者价格管理决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指标。
5、网下申购限制: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上限为17,500.00亿港元,约为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49.88%。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谨慎适时调整拟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
6、高价位去除体制:外国投资者和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去除不符合规定投资人价格后初步询价结论,对每一个对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拟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拟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以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纪录为标准)由后至先、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日期上按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顺序排序,去除价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对象的价格,去除的拟申购量不少于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少价格和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的申请可不会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7、明确发行价: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依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状况,综合评定企业有效升值空间、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估值水准、行业类别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倍率、市场状况、募资需求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审慎评估标价是不是超过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并通过公布募资方法设立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及其达标境外投资者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及超过力度。如超过的,超过力度不超过30%。
8、经营风险尤其公示:初步询价完成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超出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投资者资产剩下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的,或本次发行价钱相匹配股票市盈率超出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同业竞争近期一个月静态数据平均市盈率),将于认购前公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描述标价合理化,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分配: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6个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算起。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10、风险防范:此次新股发行后拟在上交所主板发售,投资人应深入了解中小企业板的项目风险及我们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称“《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潜在风险,谨慎做出项目投资确定。
投资人需深入了解相关新股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种具体内容,知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股标准,在提交价格前应保证并不属于严禁参加网下询价的情况,并保证其拟申购数量与未来持仓状况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一旦递交价格,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视作该投资人服务承诺:投资人参加此次价格合乎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违规行为及相关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相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一些问题由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保存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
(一)发行方式
1、中信银行金属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且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经于2023年3月13日经上交所上市审批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获得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580号)。外国投资者股票简称为“中信银行金属材料”,扩位称之为“中信银行金属材料”,股票号为“601061”,该编码与此同时适用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编码为“780061”。依据中国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行业标准(GB/T4754-2017),集团公司所在领域为批发业(行业代码:F51)。
2、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在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具体负责;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执行;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
3、北京德恒法律事务所将会对本次发行与包销过程进行全过程印证,并提交重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及老股转让分配
此次拟公开发行股权50,115.3847亿港元,约为此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23%,本次发行后企业总市值为490,000.0000亿港元。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置老股转让。
(三)线下、网上发行总数分配
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35,080.7847亿港元,占此次发行数量70.0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5,034.6000亿港元,占此次发行数量30.00%。在网上及线下最后发行数量将依据回拔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法
本次发行可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开展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标价时外国投资者和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充分考虑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初步询价数据信息、企业盈利能力、将来成长型及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估值水准等多种因素。计划方案详细本公告“三、明确发行价及合理价格投资人”。
(五)限售期分配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6个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算起。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声明中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六)本次发行关键日程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售认购日;
2、以上日期是买卖日,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危害本次发行,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本次发行日程;
3、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系统异常或者非可控性造成网下投资者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络。
(七)项目路演推荐分配
外国投资者和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3月20日(T-6日)至2023年3月22日(T-4日),向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现场、手机或者视频的形式进行线下推荐,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错误股票二级市场成交价做出预测分析。很有可能所进行的项目路演推荐计划方案如下所示:
线下项目路演推荐环节除外国投资者、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投资人及印证侓师之外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线下项目路演,对面对俩家及两个之上投资人的推介活动全过程音频。
外国投资者及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3月27日(T-1日)统筹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项目路演推荐具体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以及他已经公开数据范畴。有关网上路演的详细信息客户程序2023年3月24日(T-2日)发表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二、线下初步询价分配
(一)网下投资者参与其中条件和价格规定
1、合乎《管理办法》《首发承销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确立的标准和要求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车险公司、达标境外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及其其他法人和管理(以下统称一般投资者)、投资者。上述情况询价对象通称网下投资者。
2、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逐渐第四个买卖日2023年3月21日(T-5日)为依据日,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技创新创业等内容封闭式运行股票基金与封闭式运行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日均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别的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日均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市值计算标准依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3、网下投资者归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参加此次网下发行:
(1)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外国投资者以及公司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2)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主承销商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主承销商以及占股比例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可以直接和间接执行操纵、共同控制或增加深远影响的企业,及其该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大股东操纵的许多分公司;
(3)主承销以及大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其它职工;
(4)以上第(1)、(2)、(3)项上述者的密切相关的家庭主要成员,包含另一半、儿女及配偶、爸爸妈妈及其配偶的爸妈、兄妹及配偶、伴侣的兄妹、儿女伴侣的爸爸妈妈;
(5)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有证券承销、包销业务往来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或已经与主承销商签定证券承销、包销业务合同或达到有关意愿的企业以及持仓5%之上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6)根据配股可能造成错误行为或不当得利的许多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和管理;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纳入限制名单及出现异常名单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得证劵一、二级市场价格比为基本投资目的参加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
以上第(2)、(3)项规定的严禁配售对象管理的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和年金基金以外,但应当符合证监会和国务院别的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应根据行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应的资产总额经营规模,适时调整申购金额。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认购的,有权利评定该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并申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总资产汇报填写信息须清楚打印出,不可笔写、不可修改。网下投资者自筹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加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能超过其向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所提供的总资产声明中标明的资产总额规模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询价采购首日前第五个买卖日(2023年3月16日,T-8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里的资产总额额度与询价采购前资产总额金额的孰低值;线下一般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劵公司设立的资金帐户中最近一月末余额还应当不能低于其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近期一个月末资产总额的1‰,询价采购前余额不能低于其股票账户和资金帐户资产总额的1‰。
5、拟参加此次网下发行中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当2023年3月22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广发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系统软件(网站地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递交审查材料及资金证明原材料。以上文档需要经过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审查验证。
6、网下投资者理应根据自己的管理水平、人员配置总数、商品投资建议、商品风险承受度等状况,适时调整参加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商品范围及总数。
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先发证劵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还应当符合监督机构和其他相关自律组织的需求,遵循有关规定。
若配售对象归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化的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理应达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要求的前提条件;
②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进行备案,且不断合乎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备案标准;
③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整体实力,其管理方法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备案商品总数量近期2个一季度应均是10亿人民币(含)之上,且近三年管理方法的产品中最少有一只持有期2年(含)以上商品;
④合乎监督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标准的其他要求。
7、若配售对象为非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投资管理分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商品、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投资管理分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商品、证劵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案、证劵公司单一资管计划、证劵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劵公司额度特殊资管计划,需在2023年3月22日(T-4日)下午12:00前进行办理备案。
8、网下投资者解决每一次报价的定价原则、标价管理过程产生的定价汇报或标价管理决策会议记录、价格知晓工作人员通信工具监管纪录等相关材料归档备查簿。线下投资者的定价原则理应最少包含内部结构单独编写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含但是不限于以下几点:外国投资者基本面研究、外国投资者营运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有效的估值capm模型、实际价格提议或是提议价格定位等。线下投资者应有独立编写完成定价原则,定价原则理应最少包含有效的估值定价策略、前提假设及各公司估值参数表明、逻辑性推论全过程及其实际价格提议或是提议价格定位。选用绝对估值法的,定价原则还应包括公司估值capm模型和外国投资者未来三年财务预测、前提假设。财务预测理应慎重、有效。网下投资者定价原则给予的价格提议为价格定位的,最大价格和最少价钱的差值不能超过最少价钱的20%。网下投资者归档备查簿的定价原则、标价管理过程等相关资料的软件留迹时长、保存期或最终修改时间应是询价采购结束之前,否则视为无定价原则或没有标价管理过程有关材料。
9、合乎以上条件并且在2023年3月22日(T-4日)下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开通了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CA证书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方可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1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发行或是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凡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合理价格,均不能参加网上发行。
11、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网下投资者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投资人应按照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需求进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给予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人总资产汇报等相关材料、分配控股股东采访、属实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会关系名册、相互配合其他关联性调研等),如网下投资者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利拒不接受其初步询价或是向开展配股。
(二)网下投资者审查原材料的递交方法
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同时符合投资人标准,并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3月22日(T-4日)下午12:00前)根据广发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系统软件上传信息同时提交有关审查原材料。
1、要递交的审查原材料
(1)全部拟参加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均需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材料”处递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总资产汇报,投资者还需要提交拟参加此次认购所有配售对象的Excel电子档《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投资人上传Excel电子档《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填报的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资金帐户余额(一般投资者可用)理应与其说递交的总资产汇报里的额度保持一致;投资者于申请网页页面立即填好资产总额经营规模、资金帐户余额,并要与其说递交的总资产汇报里的额度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所提供的总资产汇报等相关材料应符合如下所示规定(总资产汇报填写信息须清楚打印出,不可笔写、不可修改):
①针对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投资者资产证劵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需提供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8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托管机构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代管业务专用章;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需提供截止到询价采购首此前第五个交易时间(即2023年3月16日,T-8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托管机构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代管业务专用章;
②针对技术专业投资者直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需提供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
③针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方案、保险资产管理商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需提供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代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总资产汇报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如证券等托管机构没法出示总资产汇报,应当由托管机构出示基金估值表加盖公司估值或是代管业务专用章,及其网下投资者自主出示总资产汇报加盖单位公章,基金估值表和总资产汇报数据信息应保持一致。
④对于一般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管理的投资账户,需提供证劵公司开具的招股意向书发表日上一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8日)的总资产声明中加盖证劵公司分支机构业务专用章(包含但是不限于银行柜台业务专用章)。
(2)除证券基金、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基金、年金基金、险资、达标境外投资者资产投资账户、组织直营投资账户及个人自筹资金投资账户以外的其他配售对象还须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3)配售对象如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化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及其私募基金商品设立的办理备案证明材料扫描文件;期货交易所以及投资管理分公司资管计划应提交商品设立的办理备案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4)配售对象如归属于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投资管理分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商品、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投资管理分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商品、证劵公司定项/单一资管计划、证劵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劵公司额度特殊资管计划,应提交产品备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含但是不限于办理备案函、备案查询系统截图等)。
2、审查原材料递交方法
(1)投资者
登录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点一下网页页面右边“组织”,依照“登陆表明”的相关规定登陆广发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质审查系统软件,并通过此系统填好同时提交有关资质审查原材料。
登陆系统后按照如下所示步骤进行投资人信息内容上报:
第一步:点一下左侧菜单“基本资料”连接然后点击“改动”实际操作,在页面上填好健全投资人基本资料等材料后,点一下“递交”;
第二步:点一下左侧菜单“科技项目申报”连接,在右边报表“可申报项目”挑选“中信银行金属材料”新项目,点一下“申请”进到投资人信息内容上报网页页面,挑选参加询价采购的配售对象,核实后请真正、精确、详细填好投资人关联企业信息内容、董监高信息内容、提交拟参加此次认购所有配售对象的Excel电子档《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和《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可用);
(下转A10版)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