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新闻记者 秦燕玲
中央银行、银监会2月24日就《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规定提升房屋租赁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扩宽住房租赁市场多样化融资方式,同时加强和优化房屋租赁商务管理。
中央银行在起草说明中提到,《意见》紧紧围绕房屋租赁供给侧改革方位,重点发展自持物业规范化、产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趋势,为租赁房的投入、开发设计、经营和管理给予多样化、多层面、全链条的金融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共17条。
具体而言,《意见》强调,适用银行业向各种行为主体新创建、改造长期性租赁房派发开发设计建设贷款,时限一般3年,一般不超过5年。激励银行业向对符合条件的行为主体派发租赁房团队买房贷款,时限一般不超过30年。适用向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派发房屋租赁经营贷款,容许经营贷款更换开发贷款,时限一般不超过20年。对向来车非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经营贷款,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
在扩宽住房租赁市场多样化融资方式层面,《意见》适用银行业发售用以房屋租赁的债券投资,扩宽住房租赁企业债权融资方式,自主创新房屋租赁担保债券,蓬勃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股票基金(REITs),正确引导各种民间资本井然有序项目投资房屋租赁行业。
除此之外,《意见》还严苛房屋租赁金融业业务边界,禁止以支持房屋租赁名义属于非租赁房股权融资。提升资金运用管理方法,标准股权融资产品开发,创建房屋租赁金融业监测评估管理体系,预防房屋租赁金融的风险。
仲量联行大中华地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主管庞溟对记者表示,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系统化、多样化、产业化、可持续发展观,短期看有助于提升存量资金利用率、便捷与吸引住增量资金,达到租赁房全链条、多层面有效资金需求,吸引更多种类、更高流量长期资金和专业资金投入优质企业;从中远期看,则有益于搭建多层面、多元主体、多种渠道的房地产金融管理体系,为租赁房领域、企业及项目提供更为广阔、灵便、精确、技术专业、完善的股权融资挑选,促进房地产业与企业新发展方式的建立和维护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庞溟进一步提议,全国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项目提供基本建设与运营进展应适当加快,并确定改造更新改造如果有条件存量房屋以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冲交易商住楼基本建设变缓工作压力、烫平住宅结构型差别与部分紧平衡、消化吸收硬性需求和释放市场潜力、平稳宏观经济政策提高、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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