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上述审核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3年1月20日公告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了对《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对《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中所采用的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的释义一致):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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