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持有公司股份1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月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临2022-19号《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兵工财务根据投资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175,2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2月24日。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临2022-30号《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1月24日期间,兵工财务未实施减持计划。
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兵工财务通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兵工财务未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因市场情况等因素,兵工财务未实施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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