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现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起始日为2023年2月27日,行权终止日为2023年12月28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3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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