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具体如下:
㈠召开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4:30时;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102楼一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㈡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主持人:董事长颜学钏
㈣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㈤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88,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
其中,内资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88,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外资股股东(流通股股东)0名,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88,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参与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3,968,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北京市中闻(重庆)律师事务所陶贵媛、郑倩茹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㈡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㈢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㈣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数84,906,250 股,其回避了本议案表决。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月17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中闻(重庆)律师事务所陶贵媛、郑倩茹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㈡《北京市中闻(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中闻重庆(律)字第230140001号]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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