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杨峰、杨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股东杨峰《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为自身资金需求,杨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00万股股份。2022年7月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香生物”)、杨峰和杨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93万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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