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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1”,投票简称为“广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3-00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2023年2月17日颁布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法规依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的主要法规依据,具体如下:
修订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修订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修订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的法规依据,具体发行方案没有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2023年2月17日颁布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原《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制订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2023年2月17日颁布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原《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制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2023年2月17日颁布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原《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中的部分内容,制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2023 年2月17日颁布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原《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部分内容,制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2023年2月17日颁布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可转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与高效运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与上市的有关事项。
在得到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兹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与上市的有关事项。
授权事项具体包括:
①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②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回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反馈、问询意见,并按照监管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④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⑤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⑦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⑧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⑨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一切事宜。
⑩除了第⑥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现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部分追溯调整,不涉及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附件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2:《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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