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
鉴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附件及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以符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要求。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第四至九、十一、十二项议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需修订的议案外,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原议案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修订后的原议案涉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修订后的原议案四、八、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原议案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原议案六、七、十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调整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补充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3-012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
鉴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附件及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以符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要求。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第一至六、八项议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需修订的议案外,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原议案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修订后的原议案涉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修订后的原议案一、五、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原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原议案三、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3-013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附件及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及补充,并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修订后的相关附件及披露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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