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茂莱光学 股票代码:688502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MLOPTIC Corp.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本公司”、2023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上市“发行人”或“公司”股票。
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避免在新股上市初期盲目跟风“炒新”
第一节 重要声明和提示
一、重要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上市公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均未表明对公司的任何担保。
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重风险,审慎决策,合理投资。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未涉及的相关内容,请参考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中的缩写或术语的解释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中天云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天运[2023]审核第90059号)(请参阅本上市公告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22年财务报表)。
二、投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合理参与新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放宽涨跌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首日涨幅限制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跌幅限制比例为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技创新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价格涨跌没有限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相比,科技创新板股价波动幅度更大。
(二)流通股数量少
上市初期,由于原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和投资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线下限制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无限流通股为1206143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8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第一天可以作为融资融券的目标,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增加保证金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目标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不仅要承担原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要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额外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监控保证率水平,保证保证金比例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流动性风险是指当标的股票价格波动剧烈时,可能会阻碍融资买卖、卖卖卖或买卖,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制造业(C40)”(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仪器制造业(C40)”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07倍。发行人发行价格为69.72元/股,相应市盈率为:
1、58.51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3.60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78.01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4.80倍(每股收益按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与公司相似的主营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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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2月21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3)
注1:2021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1年扣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总股本3日(2023年2月21日)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3:计算2021年扣除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将福光股份的异常值排除在外。
发行价格69.72元/股对应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84.80倍,高于上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在行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特殊风险提示
以下“报告期”是指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一)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定位于精密光学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采用定制商业模式差异化竞争,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光学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定制化工精密光学产品,下游应用主要是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检测等领域。与智能手机、数码相机、投影仪、安全监控镜头等消费应用领域相比,工业精密光学对产品的工艺参数和技术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注重特殊场景的应用,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2021年全球工业精密光学市场规模为135.7亿元,预计未来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159.4亿元增长到2026年的267.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3.8%;蔡司、尼康、佳能Newport、Jenoptik、徕卡、奥林巴斯等国际企业占据了70%以上的市场份额,根据沙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2021年公司在全球工业级精密光学市场的份额约为2.4%。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公司在规模、市场份额、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公司在规模、市场份额、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跟上市场发展趋势,继续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扩大业务,可能存在发展速度低于竞争对手的风险,从而影响绩效增长。
(二)下游细分领域客户集中度高,扩大新客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涵盖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无人驾驶、生物识别六个细分应用场景AR/VR检测。但由于这些光学应用领域主要是尖端技术行业,技术门槛高,细分行业市场集中度高,公司优先发展细分行业领先企业销售战略,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与下游细分行业领先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未能扩大其他新客户,可能导致公司在短时间内找不到新的替代客户,对公司某一细分市场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海外收入受全球经济和贸易政策变化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466.19万元、17、911.51万元、25、449.82万元和16、503.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9.70%、72.74%、76.78%和79.79%的海外销售收入相对较高。全球经济有一定的周期性波动,未来经济可能会下降。全球经济放缓可能会对公司的行业和下游领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从美国出口的销售额分别为4.382.84万元、4.753.59万元、5.340.41万元和2.865.79万元,占各期销售收入的19.75%、19.31%、16.11%和13.85%。公司对美国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95.50万元、66.53万元、920.40万元和291.0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4.90%、5.62%、6.66%和3.44%。在美国对中国商品征收关税的范围内,公司的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未来,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加深,或相关国家的贸易政策变化和贸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公司海外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比例较高,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中东等亚洲地区。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报告期内,由于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公司报告期内的汇率损益分别为0.61万元、693.53万元、182.10万元和-472.51万元。汇兑损益的绝对值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0.01%、14.73%、3.58%和16.99%。如果未来汇率波动持续较大,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许可证〔2023〕84号文件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贵公司发行的股票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计划执行。
三、本批准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股票发行结束前,贵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茂莱光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科技创新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经32号文件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a股本为5.2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股。自2023年3月9日起,206.1430万股上市,证券简称“茂莱光学”,证券代码为“68850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块:
(二)上市时间:2023年3月9日
(3)股票简称:茂莱光学;扩位简称:茂莱光学
(4)股票代码:688502
(5)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52,800,000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3,200,000股
(7)本次上市无流通限制和锁定的股票数量:12、061、430股
(八)本次上市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738、57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573723股,其中中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后续投资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数量为573723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35%。
(十)股东在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见本上市公告“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11)股东在发行前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见本上市公告“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配售配股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2、在本次发行中的线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基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配置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抽签结果设定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根据彩票结果,10%的最终分配账户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97个,该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64、847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7.43%,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的4.47%。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第二条第(1)款上市标准:市值预计不低于10亿元,过去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万元,或市值预计不低于10亿元,过去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69.72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28万股,上市时市值约36.81亿元,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146.26万元,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718.64万元。本公司的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LOPTIC Corp.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9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一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经营范围: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服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限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作为精密光学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茂莱光学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垂直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光、机、电、计算”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形成覆盖紫外线到红外谱段的光学设计能力、高精度光学设备制造能力、光学镜头和系统的多变量主动调节能力、光学系统的垂直集成能力。
所属行业:C4028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国民经济产业分类)
联系电话:025-52728150
传真:025-52728150
电子邮箱:investors@mloptic.com
董事会秘书:王陆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2023年2月1日,茂莱投资公司控股股东持有79.29%的股份。南京成恒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智茂研究院是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南京成恒生命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智茂研究院15%的股权,通过南京成恒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智茂研究院55%的股权,即智茂研究院7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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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2月1日,茂莱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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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茂莱投资的股东中,范一、范浩是兄弟,杨锦霞是范一、范浩之母。
2、实际控制人
范毅,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20602196901XXXXX,无海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莫陵街将军南路。
范浩,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20602197201X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南京市白下区玉河园。
截至2023年2月1日,范毅、范浩兄弟直接持有公司9.09%的股份,通过茂莱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5.51%的股份。范毅和范浩兄弟共持有公司64.60%的股份,范浩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管理决策有重大影响。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范浩,公司董事长,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英国杜伦大学毕业。1994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江苏对外经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习MBA;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小特(上海)精密材料及设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茂莱仪器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茂莱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范毅,公司董事、总经理,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南京大学商学院MBA、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MBA毕业。1999年8月至2015年5月担任茂莱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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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范一和范浩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范一和范浩分别持有茂莱投资35%的股权。
注2:上图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和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的简要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在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是独立董事,所有董事都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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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简要情况
公司监事会现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监事,其中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
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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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4人,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
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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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签署之日,公司共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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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1、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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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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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披露了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制安排,见上市公告“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债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债券。
4、发行人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1、基本内容
2021年12月,发行人股东茂莱投资以5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00万股股份转让给王璐、周伟8万股、2万股。(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的“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更情况”)。
2、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茂莱投资与王璐、周伟(以下简称“激励人员”)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激励人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服务期”),激励人员将为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职服务。茂莱投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以激励人员的原始投资价格赎回激励人员根据协议转让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
3、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控制权的变化
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助于充分激发被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实现股东目标、公司目标和员工目标的统一,有利于公司的良性经营和发展。股权激励自2021年授予之日起按服务期计提,其中2021年确认股份支付7.98万元,计入经常性损益,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会因股权激励而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上述股权激励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和尚未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支付涉及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估字[2022]第003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茂莱光学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为8.9万元。每股公允价值为22.47元/股。股权激励的价格是考虑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贡献,在净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折扣,由各方协商确定为5元/股。股权激励的价格是考虑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贡献,在净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折扣,各方协商确定为5元/股。根据中天云出具的审计报告,净资产评估值超过股权激励价格的部分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共计1747.47万元。
根据王陆、周伟、茂莱投资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王陆、周伟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服务期”)为茂莱光学或其关联公司提供全职服务。因此,股份支付费用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服务期到期日的剩余服务期内分期摊销,确认为管理费用。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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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发行人摊销股份支付7.98万元,2022年上半年摊销股份支付288.85万元,剩余1.450.64万元按上述摊销计划在2022年下半年、2023年和2024年摊销。
(二)减持承诺
请参见本上市公告“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一、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承诺”。
(三)限售安排
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王璐和周伟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960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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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当标明“SS”
注2:上表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加之和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前十名股东如下:
■
注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当标明“SS”
注2:上表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加之和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建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子公司后续投资
(1)发起人子公司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与发起人的关系:发起人的全资子公司
(3)配股数量:573股,723股
(四)分配金额:39,999,967.56元
(五)占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4.35%
(6)配售股票的限制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52.8万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13.2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为69.72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市盈率为84.80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的市净率为3.2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82元(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低)。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21.58元(按发行后母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母公司净资产按审计后至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净资产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134.1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新股公开发行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23年3月2日发布了《中天运[2023]90012号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万元,896.22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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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十、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为81万元,134.18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998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没有超额配售的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结合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线下合格投资者查询配售、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在线定价发行。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57372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35%。
网上有效认购数量为1,234,847.40万股,相应的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约为3,282.4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从上到500股的整数倍,即1,263,000股)将从线下回拨到线上。
网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最终发行量为5025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9.80%,网上定价发行中奖率约为0.04069329%。网上投资者认购4、938、197股,放弃认购86、803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7、601、277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60.20%。其中,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7、601、277股,放弃认购0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承销,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量为86803股,承销金额为6051905.16元。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包销股份数量占发行数量的0.69%,占发行数量的0.66%。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财务会计资料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审计了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及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中天运[2022]审字第90403号)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云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天云[2022]第90403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说明书附录中披露。如果投资者想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附录。本上市公告将不再披露。请注意。
2022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期。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核报告》(中天运[2023]第9003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未来主要财务信息和业务”中详细披露,招股说明书附录中披露了审查报告全文,投资者想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不再披露,请注意投资者。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中天云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天运[2023]审核第90059号)(请参阅本上市公告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22年财务报表)。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天运[2023]第90059号),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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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增减百分比为两期数的差值;
注2:尾数上的部分变化比和相关精确数值计算结果存在差异
三、分析财务数据的主要变化
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较2021年底增长19.29%,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的增长。同时,随着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的投入,在建项目账面金额大幅增加。2022年底,公司负债总额较2021年底增长21.89%,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应付账款、应付员工工资等科目的增长。
(下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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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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