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证券简称:震有科技公示序号:2023-011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深圳市震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震有科技”或“企业”)于2023年3月14日接到自然人股东深圳华胜鼎成管理方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华胜鼎成”)发来《关于拟减持震有科技股票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华胜鼎成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华胜鼎成拥有企业股票12,303,100股,占公司股权数量的比例为6.35%。华胜鼎而成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玉强先生为企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已经在2022年1月19日任期届满卸任。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华胜鼎成拟通过集中竞价的形式高管增持企业的股权总计不得超过3,872,200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状况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如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将依据股本变动对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2、以上减持计划所涉及到的震有科技第二届执行董事陈玉强老先生间接性所持有的股权,其将遵循已做出的有关服务承诺。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格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1、自然人股东华胜鼎成做出的有关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震有科技根据上海交易所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审核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发售注册认证,自震有科技股票上市生效日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震有科技股权,也不由自主震有科技复购该等股权。
(2)以上限购标准解除,本公司高管增持持有的震有科技股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级市场竟价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相关高管增持的其他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证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当震有科技或自己存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证交所所规定的严禁减持股份的情况时,本公司将依照这一规定不高管增持震有科技股权。
(4)本公司将忠诚执行以上服务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执行本服务承诺所给予的责任义务,本公司将承担企业、企业公司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而受到的一切损害,违规减持企业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5)若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对股权锁住、高管增持及其本公司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而需承担的相应责任也有不同的要求,本公司自行无条件的遵循该等相关规定。
2、第二届执行董事陈玉强老先生做出的有关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震有科技根据上海交易所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审核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发售注册认证,自企业股票上市生效日十二个月内,个人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该等股权。
(2)以上锁住到期且此前在企业出任执行董事期内,每一年转让企业的股权不得超过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五;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震有科技复购该等股权。
(3)以上限购标准解除,自己高管增持持有的震有科技股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级市场竟价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相关高管增持的其他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证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此前在震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震有科技股份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若企业股票在这段时间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价应适当调整),震有科技上市以来6个月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均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的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拥有震有科技个股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最少6月。
(5)当震有科技或自己存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证交所所规定的严禁减持股份的情况时,自己将依照这一规定不高管增持震有科技股权。
(6)若自己辞职或职位更改的,不受影响本服务承诺法律效力,自己仍将继续执行以上服务承诺。
(7)自己将忠诚执行以上服务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执行本服务承诺所给予的责任义务,自己将承担企业、企业公司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而受到的一切损害,违规减持企业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8)若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对股权锁住、高管增持及其自己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而需承担的相应责任也有不同的要求,自己自行无条件的遵循该等相关规定。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自然人股东根据自己的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减持计划及怎样执行此次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可变性。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规和有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震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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