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网信通证券代码:600131公示序号:2023-00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环节
●北京市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所处被告方影响力:原告(一审被告人)
●涉案人员金额:房租、合同违约金及房子服务费(截止到2023年3月21日)总共2,264.08万余元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裁定为最终判决,仍待实行。根据审慎性标准考虑到,公司已经依据一审判决结论记提债务,最后危害额度以经审计后数据信息为标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下称“中电飞华”)以及子公司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23)沪01民终2595号】民事裁定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2022年11月9日,中电飞华以及子公司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送达【(2021)沪0115民初104646号】民事裁定书,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协同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外链发”)诉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泛观数据信息科技公司及中电飞华合同书纠纷一案展开了一审判决。中电飞华以及子公司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不服气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有关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及一审判决状况详细企业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2021-059号、2022-061号公告。
二、此次诉讼裁定状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申诉,保持一审原判。
二审诉讼费用133,031元,由原告北京市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市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压力。
一审判决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外链发支付租金、逾期付款合同违约金、房子服务费、解除合同合同违约金,截止到接到一审判决书日2022年11月9日总共1,846.12万余元。在其中,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形式为:测算至2021年9月20日为57,977.33元,并且以5,425,027元为基准,依照每天万分之一点五的规范,自2021年9月21日起测算至具体支付租金之日起计算;房子服务费计算方法为:依照每天30,611.83块的规范,自2021年12月14日起测算至具体退还房子之日起计算。
故截止到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书日2023年3月21日,应支付租金、逾期付款合同违约金、房子服务费、解除合同合同违约金总共2,264.08万余元。
三、此次起诉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裁定为最终判决,仍待实行。根据审慎性标准考虑到,公司已经依据一审判决结论记提债务,最后危害额度以经审计后数据信息为标准。企业将持续跟进起诉事宜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沪01民终2595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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