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证券简称:中欣氟材公示序号:2023-01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正军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浙江省中欣氟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13日公布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95):持公司股权1,987,993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0.6062%)的高管人员施正军老先生方案自预披露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96,998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1515%。
前不久,公司收到施正军老先生开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3月23日,施正军老先生总计高管增持351,000股,此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总数已一半以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占总市值占比需按总市值327,957,575股测算得到,如出现数量与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通常是四舍五入计算结论而致。
施正军老先生此次减持股份由来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及其上市以来该等股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一部分股权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
2、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之上变动前后左右占总市值占比需按总市值327,957,575股测算得到。如出现数量与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通常是四舍五入计算结论而致。
二、其他情形表明
1、施正军老先生此次高管增持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2、施正军老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和今后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施正军老先生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不会有违背有关约定的情况。
4、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施正军老先生股份减持方案并未所有执行结束,则在剩下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持续关注施正军老先生减持计划后续执行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1、施正军老先生开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仓变化清单。
浙江省中欣氟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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